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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微企业税收政策梳理一、小型微企业的条件小型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二、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L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
2、号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IOO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四、小型微利企业附加税及其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