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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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支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付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银行责任银行责任付款信用基付款信用基础础汇付汇付顺汇法(买方顺汇法(买方主动付款卖方)主动付款卖方)付款中介付款中介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托收托收逆汇法(买方逆汇法(买方依据卖方开出依据卖方开出的汇票付款)的汇票付款)付款中介付款中介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信用证信用证逆汇法(买方逆汇法(买方依据卖方开出依据卖方开出的汇票付款)的汇票付款)保证付款保证付款银行信用银行信用一、汇付一、汇付(一)概述(一)概述 是买方主动将款项汇给卖方的一种付款方式。

2、是买方主动将款项汇给卖方的一种付款方式。 实践中,买方一般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卖方,银行仅仅起实践中,买方一般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卖方,银行仅仅起到付款中介作用,不承担任何的付款责任。到付款中介作用,不承担任何的付款责任。具体操作具体操作买方(买方(汇款人汇款人remitter)将款项交给买方所在地的银行()将款项交给买方所在地的银行(汇出汇出行行remitting bank),由该行将款项给其在卖方所在地的关),由该行将款项给其在卖方所在地的关联行(联行(汇入行汇入行paying bank),并由此行付款付款给卖方),并由此行付款付款给卖方(收款人收款人payee)。)。 通常采用之三种汇付方式

3、通常采用之三种汇付方式票汇、信汇和电汇(示意图)票汇、信汇和电汇(示意图)汇款方汇款方(进口商)(进口商)汇出行汇出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汇入行汇入行(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款方收款方(出口商)(出口商)1货物货物货款货款2 2银行汇票银行汇票34票汇通知票汇通知4票汇通知票汇通知5提示付款提示付款6兑付兑付7付讫通知付讫通知汇款方汇款方(进口商)(进口商)汇出行汇出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汇入行汇入行(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款方收款方(出口商)(出口商)1货物货物货款货款2 2回执回执34汇款通知汇款通知(信件电报电传

4、)(信件电报电传)6收款收款5汇款通知汇款通知7付讫通知付讫通知(二)(二)汇付特征与作用汇付特征与作用 商业信用支付方式,货款取得完全取决于买方的商业信用支付方式,货款取得完全取决于买方的信用,信用,卖方风险很大卖方风险很大 较少使用,一般适用于小金额的支付或是货款的较少使用,一般适用于小金额的支付或是货款的尾数或佣金、保险金等尾数或佣金、保险金等 成本最低,在卖方可以信赖买方的情况下,可采成本最低,在卖方可以信赖买方的情况下,可采取取(一)托收概述(一)托收概述托收,即委托收款,是由卖方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收,即委托收款,是由卖方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

5、一种支付方式。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一般运作程序:托收一般运作程序:1、根据进出口合同规定采用跟单托收方式,并明确规定进口、根据进出口合同规定采用跟单托收方式,并明确规定进口商是采用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商是采用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2、卖方根据合同发货后,应立即办理托收申请,并开立汇票、卖方根据合同发货后,应立即办理托收申请,并开立汇票连同全套装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收款;连同全套装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收款;3、托收行把委托书、汇票和货运单据寄交国外代收行,委托、托收行把委托书、汇票和货运单据寄交国外代收行,委托其向买方收款;其向买方收款;4、代收行审查委托书及有关单据,如

6、无误,即通知买方并向、代收行审查委托书及有关单据,如无误,即通知买方并向买方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买方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5、买方在认定代收行所交单据与合同相符后,即可依托收的、买方在认定代收行所交单据与合同相符后,即可依托收的方式,方式,付款赎单付款赎单,或或在汇票上承兑,到期付款赎单在汇票上承兑,到期付款赎单,或,或直接直接在汇票上承兑后赎单在汇票上承兑后赎单,汇票到期后再付款;,汇票到期后再付款;6、代收行收款后通知托收行,托收行收到转账通知后把货款、代收行收款后通知托收行,托收行收到转账通知后把货款付给卖方。付给卖方。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托收当事人有四个:委托人(委托人(princi

7、palprincipal):委托银行收款的人,通常是卖方):委托银行收款的人,通常是卖方托收行(托收行(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代为收款,通常为卖方):接受委托代为收款,通常为卖方所在地银行所在地银行代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买方收取货款):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买方所在地银行的买方所在地银行付款人(付款人(drawee):汇票受票人,指代收行对之提示汇票,):汇票受票人,指代收行对之提示汇票,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汇票上的付款人,通常是买方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汇票上的付款人,通常是买方出口商出口商(委托人(委托人/出票人)出票人)托收

8、行托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代收行代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进口商(付款人(付款人/受票人)受票人)1货物货物即期或远期汇票(附即期或远期汇票(附装运单据)装运单据)27付款付款3托收指示书托收指示书(附单据)(附单据)5承兑交单承兑交单或付款交单或付款交单4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或提示付款6通知(划账)通知(划账)托收委托书托收委托书 指示书指示书(二)托收种类(二)托收种类 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跟跟单单托收托收主要是提单、保险单和商业发票等货运单据主要是提单、保险单和商业发票等货运单据指示银行只在买方付款

9、或承兑时才给出其单据指示银行只在买方付款或承兑时才给出其单据付款交单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承兑交单即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见(见票时全额付款)票时全额付款)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买(买方须在汇票到期日付清方须在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才可取得票据)货款才可取得票据)买方只须承兑汇票即可买方只须承兑汇票即可取得单据(不利于卖方,取得单据(不利于卖方,有可能钱货两空)有可能钱货两空)(三)托收的特征与作用(三)托收的特征与作用 借助于借助于商业信用商业信用,银行只是受托向付款人(买方)收款,银行只是受托向付款人(买方)收款,银行对付款人是否付款,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对付款人是否付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逆汇法

10、支付方式,买方只在卖方已经交货的情况下才将货逆汇法支付方式,买方只在卖方已经交货的情况下才将货款付出,主动权在买方手里款付出,主动权在买方手里卖方风险大(买方破产不付卖方风险大(买方破产不付款时,负担运费、仓储、保险费等;承兑交单时,承兑后取款时,负担运费、仓储、保险费等;承兑交单时,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携款潜逃,此时卖方可能钱货两空)得货运单据提货携款潜逃,此时卖方可能钱货两空) 跟单托收时,银行交单的前提是付款人付款或承兑作保证,跟单托收时,银行交单的前提是付款人付款或承兑作保证,因此,在卖方未获得付款或承兑时仍然控制货运单据,从而因此,在卖方未获得付款或承兑时仍然控制货运单据,从而控制

11、货物控制货物对卖方也有一定保障对卖方也有一定保障 托收对于买方比较有利:便于资金融通;不必像信用证一托收对于买方比较有利:便于资金融通;不必像信用证一样还需像银行缴纳开证保证金,可以减少费用。卖方基于争样还需像银行缴纳开证保证金,可以减少费用。卖方基于争取客户同意使用此种方式。取客户同意使用此种方式。(四)托收的法律调整(四)托收的法律调整1、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目前,托收行为适用的是国际商会目前,托收行为适用的是国际商会1979年修订的年修订的托收统一规托收统一规则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URC),经过实),经过实践,国际商会于践,国际商会于19

12、95年修订发布了新的年修订发布了新的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以下简称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RC522),),1996年年1月月1日生效。日生效。URC522性质是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性质是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URC522中明确规定应在托收指示中注明遵循中明确规定应在托收指示中注明遵循URC522.2、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根据、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根据URC522)(1)委托人与托收行)委托人与托收行委托关系,委托银行代为收款时,须填写一份托收委托书,规委托关系,委托银行代为收款时,须填写一份托收委托书,规定托收的指示

13、与双方的责任。委托书即双方代理合同。定托收的指示与双方的责任。委托书即双方代理合同。(2)托收行与代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 委托关系,代理合同由托收指示书、委托书,以及由双方委托关系,代理合同由托收指示书、委托书,以及由双方签订的业务互助协议等组成。签订的业务互助协议等组成。 代收行可以由委托人提名,未题名时,托收行有权自行指代收行可以由委托人提名,未题名时,托收行有权自行指定代收行。定代收行。 代收行应按托收行的指示和规定的时间向汇票上的付款人代收行应按托收行的指示和规定的时间向汇票上的付款人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并应于遭到拒付时及时通知托收行。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并应于遭到拒付时及时通知托

14、收行。(3)代收行和付款人)代收行和付款人无合同关系。代收行只是受托无合同关系。代收行只是受托以托收行代理人身份以托收行代理人身份向付款人收向付款人收取货款,如果付款人拒付,只能由委托人根据其与付款人之取货款,如果付款人拒付,只能由委托人根据其与付款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向付款人追索。间的货物买卖合同向付款人追索。(4)委托人与付款人)委托人与付款人合同关系。依据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关系。依据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5)代收行与委托人代收行与委托人无直接合同关系。代收行是委托行的代理人,若代收行超出代无直接合同关系。代收行是委托行的代理人,若代收行超出代理权限行事导致委托人受损失,委托人只能通

15、过托收行追究理权限行事导致委托人受损失,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B.

16、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C. 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D. 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答案:答案:C3、银行的义务、银行的义务(1)及时)及时提示提示的义务的义务即期汇票,代收行应毫不迟延地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对远期即期汇票,代收行应毫不迟延地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对远期汇票,需要承兑的,代收行应及时作承兑提示,同时必须在汇票,需要承兑的,代收行应及时作承兑提示,同时必须在规定的付款到期日前做付款提示。规定的付款到期日前做付款提示。(2)及时)及时交款交款义务义务银行在收到货款后应当毫不迟延地向委托人解交货款。除非另银行在收到货款后应当毫不迟延地向委托人解交货款。除非另有指示,代收行仅向托收行汇付收妥的款项。有指示,代收行仅向托收行汇付收妥的款项。(3)及时通知的义务)及时通知的义务银行应及时将托收过程中出现的银行应及时将托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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