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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航空航天新兴消费集聚区强化本规划在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中的统领作用,鼓励各地市充分衔接本规划,加快制定符合区域发展规律的航空航天产业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支持各地采用“四个重大”清单化管理方式,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责任制等机制,加强年度监测与中期评估,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完善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增强行业协会、企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对航空航天产业规划落实的监督作用。一、实施引领性重大工程坚持对内培育发展、对外开放融合,以打造航空航天产业高能级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实施一批引领性重大工程,加快推动航空航天产业做大做强。(-)产业平台“育强”工程推进国家
2、级示范试点区域建设。以杭州、宁波两大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为引领,加快集聚物流、会展、高端制造等临空产业,打造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支持温州、金华等地推进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形成示范有引领、产业有带动的发展格局。持续推进通用航空综合试点建设,做好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推进。增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能级。杭州钱塘新区航空航天“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依托华瑞航空、西子势必锐、艾美依等骨干企业发展大部件、零部件、数字化装备和高端宇航装备等产业。台州通用航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依托彩虹无人机、星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大中型无人机
3、、低轨卫星等产业,建设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检测一体的产业创新高地。全力支持以大飞机为核心的舟山航空产业园建设。努力推进波音舟山完工和交付中心产能释放,积极吸引国内外内饰系统集成供应商,集聚零部件、内饰件制造和运营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企业,建设成为面向波音飞机的内饰生产基地、737MAX飞机展厅、客舱与乘客偏好研究中心,力争将舟山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航空制造基地。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壮大。持续提升建德航空小镇、德清通航智造小镇、万丰航空小镇等产业基地。加快培育湖州航天产业基地、嘉兴港区航空航天产业园、宁波航空航天智慧城、安吉通航产业园等新平台。支持宁波宁海,嘉兴海宁,绍兴上虞,金华横店和武义,
4、温州龙湾、泰顺等地结合通用机场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航空航天产业。(二)新基建“夯基”工程加快建设空天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宁波)数据中心,完善建设北斗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形成全天候、高精度、高并发、大容量的北斗导航定位基准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地面信息港项目,建设高低轨卫星与临近空间相结合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卫星互联网地面设施等,打造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前瞻布局航空航天战略设施。建设航空航天起降、发射、测试基础设施,推进宁波国际商业卫星发射中心、清华大学新一代航空发动机关键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试验基地、空天发动机风洞试验台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建设航空航天
5、领域试验测试平台,加快大中型固体和液体发动机综合试验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无人机起降点、城市级共享停机坪等设施。统筹推进全省机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通航机场和运输机场布局,统筹推进机场建设立项和审批工作。全面实施一批机场建设项目,重点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支持衢州机场迁建,引导运输机场开拓通航功能,打造舟山机场华东地区通用航空特色基地。鼓励各机场完善保税仓库、消防站、水电管道、航油码头等相关设施建设,加快各地飞行服务保障中心建设。(三)创新能力“攀高”工程集聚航空航天名校大院强所。引导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省内高校院所,做强无人机、数字化装配技术、航电系统、复合材料等特色领域的
6、设计研发。鼓励国内外知名航空航天高校院所来浙共建高能级创新机构。支持省涡轮机械与推进系统研究院、北航(杭州、宁波)创新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杭州中心、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人才引育、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谋划创建航空领域省实验室。到2025年,建设1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航空航天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增强航空航天企业创新能力。加快航空航天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建设,谋划推进商业航天研究院等建立。支持航空航天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25年,建成10家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
7、航空航天企业研究院等。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航空航天创新创业、检验检测、试验测试等公共平台,推进北航航空可靠性实验室、蓝箭航天可靠性试验中心、超高精度惯性/星光自主导航系统成果验证平台、无人机计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建设,支持一批省级航空航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鼓励企业参与无人机、通用航空、卫星、商用火箭等行业标准制定。加大航空航天人才引进培育。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积极招引头部企业、央企外溢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筹)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北航(杭州、宁波)创新研究院等院校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建设杭州湾新区航空培训基地、台州湾新区星空飞行教育基地、全国警用无人机考证培训基
8、地等,支持省机场集团、舟山波音、长龙航空等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发展维修员、飞行员、安全员、乘务员等培训业务。支持将航空航天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四)开放合作“促融”工程深化与中国商飞的全面合作。支持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并承接中国商飞ARJ21、C919、CR929等机体大部件、零部件、机载设备等制造。积极对接中国商飞供应商,承接一批大飞机配套项目。共同推动舟山波音项目建设。加快中国商飞客户服务训练基地建设,支持中国商飞参与嘉兴圆通物流基地发展。发挥省内企业在数字化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探索发展航空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推动航空航天发展。在省级、地市级层面加强与航空
9、工业、中国航发、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航材等央企及下属子公司对接。引导并支持浙江企业进入央企供应链体系,推进浙江优势产业参与产品研发制造,为无人机、飞机、发动机等领域提供整机和零部件制造、供应链集成、教育培训等服务。促进更多技术向民用航空航天领域转化,实现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拓展航空航天国际与区域合作。紧盯波音、空客、罗尔斯罗伊斯等航空产业国际头部企业,开展国际化战略对接,争取在浙落地一批内饰件、机体大部件和零部件等项目。加强与乌克兰等东欧国家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并购,积极引进国内外航空航天先进人才和技术。谋划与上海浦东民用飞机总装基地、天津国家航空航天产业基地以及陕西、四川
10、等地合作,协调推进长三角航空航天基础设施、重大平台等共建共享。加快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军地航空联席会议制度,在通用机场建设、空域及航线审批、应急救援、低空保障服务等方面加强与东部战区的交流对接。加快推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试点省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有通航产业基础的地区开展低空改革先行先试。推动简化低空目视航线飞行计划申报审批环节,逐步实现全省统一受理,统一申报,军方统一批复,不断提高飞行计划的时效性。(五)应用场景“拓展”工程深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以杭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为核心,针对城市低空环境下无人机超视距运行,开展常态化、多样化、规模化运行。重点推进无人机在城市
11、物流、应急医疗配送、智能亚运、应急保障等场景的应用,打通未来社区、智慧园区等示范应用,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体系的协同化发展,并形成跨产业、跨领域的产业形态,构建制造业与服务业一体化的无人机产业体系。培育航空航天新兴消费集聚区。围绕研学、旅游、运动、体验、短途运输,建设航空航天消费新场景。培育航空航天雏鹰企业,打造航空航天科技体验场馆,举办科普教育、模拟体验、航模比赛、夏令营等活动,举办多领域航空赛事。逐步建立覆盖省内4A级及以上景区的低空旅游航线网络,积极开展高空跳伞等航空体育活动,支持航空飞行营地建设和航空俱乐部发展。支持杭州、温州、宁波、嘉兴、东阳横店等机场积极开展公务机业务。建立航空应急救
12、援服务体系。依托卫星遥感等技术,在重点领域布局建设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构建安全风险感知网络。拓展北斗导航系统,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自主可控的应急卫星通信网。利用北斗导航卫星、天通通信卫星、高通量卫星等通信资源的精准导航、精准授时、精准搜救等功能,以及无人机、通用飞机等服务功能,在应急救援、空中巡防、维稳处突、活动保障、物资投送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争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示范省。引进国产应急救援飞机和医疗机,支持我省民营企业打造通航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航空航天行业智能应用场景。围绕国土测绘、智慧海洋、智能驾驶、智慧物流和农业植保等行业领域,建立航空航天智能应用场景。推动卫星应用
13、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卫星通信、遥感等技术服务,满足智慧海洋精准导航、稳定通讯和数据监测等服务要求。鼓励我省汽车企业开展基于北斗的智能驾驶应用。鼓励通航企业开展通用航空器农业植保、智能运输等应用。推动卫星网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先行先试,赋能城市全域感知、数字运营和智能决策等功能。二、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浙江省航空航天产业领导协调机制,全面指导我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招商等具体工作。发挥浙江省大湾区航空产业专家咨询组、航空航天咨询机构、通用航空协会等作用,为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积极组织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
14、览会、空天信息大会等活动,提升浙江省航空航天产业影响力。(二)完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局、国家民航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推进航空航天类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浙实施和发展。研究制定加快浙江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产业项目在用地、能源、人才、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保障,重点对企业研发设计、适航取证、公共服务、首架(台、套)销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将优质航空航天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给予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组织政策宣传、项目对接、交流培训等活动,完善“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做优服务企业环境。(三)加
15、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民航发展基金等国家重点基金和省产业基金等省内航空航天领域相关基金支持,探索建立浙江省航空航天产业引导基金,重点向大飞机、火箭卫星、北斗导航、通用航空器等领域倾斜。研究推动中国商飞与我省开展航空相关产业基金的合作。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企联建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航空航天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航空航天类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和金融产品,探索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等服务方案,拓宽航空航天领域重大项目融资渠道。(四)推进规划实施强化本规划在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中的统领作用,鼓励各地市充分衔接本规划,加快制
16、定符合区域发展规律的航空航天产业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支持各地采用“四个重大”清单化管理方式,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责任制等机制,加强年度监测与中期评估,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完善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增强行业协会、企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对航空航天产业规划落实的监督作用。三、培育航空航天新兴消费集聚区围绕研学、旅游、运动、体验、短途运输,建设航空航天消费新场景。培育航空航天雏鹰企业,打造航空航天科技体验场馆,举办科普教育、模拟体验、航模比赛、夏令营等活动,举办多领域航空赛事。逐步建立覆盖省内4A级及以上景区的低空旅游航线网络,积极开展高空跳伞等航空体育活动,支持航空飞行营地建设和航空俱乐部发展。支持杭州、温州、宁波、嘉兴、东阳横店等机场积极开展公务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