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中青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院中青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院中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为鼓励中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造就一支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加快建设升级版的应用型大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计划,统筹安排。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应用性、实践性较强学科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一)专业对口,讲求实效。实践(挂职)工作任务应与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紧密相关,通过实践(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应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三)调研论证,注重实效。各单位在确定实践(挂职)锻炼的行业企业时,要提前搞
2、好调研论证,坚持以应用型、生产型企业单位为主。二、实践(挂职)锻炼对象(一)承担应用性、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考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青年教师或承担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任务的青年教师。(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在45周岁以下。三、实践(挂职)锻炼期限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实践锻炼工作单位需要商定,脱产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两个学期。四、实践(挂职)锻炼形式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采取学校推荐安排和个人联系单位相结合,按以下三种形式进行:(一)挂职式。教师在行业企业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教师在行业企业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行业
3、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知识和技术的同n寸,不断吸收行业企业管理、技术方而的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二)跟班式。教师在行业企业里不独立工作或只充当助手,跟随行业企业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日常工作与安排、工作流程、所需知识与技能,并做好笔记,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减。(三)带队实习式。教师在学生实习的行业企业里参与学生管理,并有一份具体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了解工作内容和所需业务能力,学习行业企业里的技术,接受行业企业的新观念。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和学校的有利条件积极为行业企业服务,真正让学校与行业企业互惠双赢。具体要求
4、为:(一)开展产学研合作,参与企业研发,发掘研究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二)开展专业、课程、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等校企共建活动;(三)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提供调研材料;(四)推荐毕业生到实践(挂职)单位就业。(五)完成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论文,获取或提高一项专业技能,并将成果与本教研室交流。六、实践(挂职)锻炼待遇(一)实践(挂职)结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资待遇外:(1)实践(挂职)单位在XX城区以内的,学校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补贴;(2)实践(挂职)单位在X城以外的,学校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贴(含住宿费用),
5、每月报销一次往返学校和挂职单位之间的城市间交通费等(市内打的等交通费用个人自理);超支及其他经费自筹,有条件的院(部)可适当补贴。(一)实践(挂职)期间的岗位绩效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四)晋升和岗位聘用时,实践(挂职)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学校年均教学工作量测算。七、实践(挂职)锻炼管理与考核(一)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教学单位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实践(挂职)锻炼应坚持就近原则,原则上不外派教师到省外进行实践锻炼。(二)人事处、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进行确认。(三)教师
6、根据本单位教学计划和要求,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挂职锻炼工作计划)并填写XX学院中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四)教学单位负责联系行业企业,并落实导师以及食宿等相关事宜,并落实教师工作任务。报人事处备案。(五)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并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教师在实践(挂职)锻炼期间应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周志。(六)实践(挂职)锻炼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挂职)锻炼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请假需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7、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须同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执行。(七)教师实践(挂职)锻炼期满后,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和自评,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材料,并填写XX学院中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提交有关挂职锻炼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挂职单位对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的实际表现情况提出考评意见,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对教师挂职锻炼的总结自评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与鉴定。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挂职锻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实践(挂职)锻炼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以及今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实践性较强学科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不服从学校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指令性计划安排的,原则上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