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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信息奖励办法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报道质量,现制定宣传信息奖励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党政机关干部、镇直单位工作人员。二、奖励要求本办法所称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要求:1、反映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工作的正面宣传信息。2、反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建设的正面信息。3、在镇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并署名(或单位名称)。三、媒体范围1、报纸类: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业务部门所办的公开发行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安徽日报、新安晚报、黄山日报等。2、刊物类: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业务部门所办的刊物和简报。如:求是、新华每日电讯、江淮、黄山信息、祁门信
2、息、祁门农业信息等。3、网络类:包括各级政府所办的政务信息网、各级政府业务部门所办业务网站、党报党刊所办的新闻类网站、各级电视台所办的新闻网站和全国全省知名的新闻综合网站。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中安新闻网、安徽网、黄山新闻网、祁门政务信息网等。四、奖励标准(一)报纸类。在国家、省、市、县级报纸头版上发表的新闻作品,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的奖金,在头版上发表的和被省、市、县领导批示的给予双倍奖励。(二)刊物类。在中央、省、市、县级刊物简报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每条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的奖金,业务部门的刊物简报按其级别降一级奖励。(三)网络类。在全
3、国知名网站及省级新闻网站(安徽省先锋网)每篇奖励80元;在省级部门网站和黄山新闻网(黄山市先锋网)每篇奖励50元;在市级政府部门网站(祁门县先锋网)每篇奖励30元,县级部门网站每篇20元,镇级公众号每篇5元。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知名的由民间单位所办的新闻类网站按同级政府业务部门的网络级别进行奖励。(四)好人推送。每月完成5条以上者按3元每条进行奖励,每月未完成5条的当月推送不计内奖励。五、奖励发放1、奖励采取个人申报的原则发放。在每年1月10日前,申报人提供所发表信息的复印件或截图打印件到镇宣传干事申报奖励。2、镇宣传干事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镇党委宣传委员复核后由镇财政发放奖励资金。3、同一稿件(含图片)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算。六、其它附则1、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此前关于宣传信息奖励标准自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