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3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幼儿园章程(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3第三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10第四章教职工11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14第六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15第七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17第八章幼儿园资产与财务18第九章附则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幼儿园全称为:幼儿园,英文
2、表述为;住所地址分别为:,邮政编码;官方网址为:O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幼儿园依法经教育局与民非机构登记与备案,本园为独立民办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毛美娟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办园规模为15个班级。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幼儿园办园理念:提升儿童生命品质与获得幸福的能力(生命涵盖生活,品质优于价值)。幼儿园办园目标:尊重儿童发展规律,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为社会、家长、幼儿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服务,全心全意为每一个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打好基础,创办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优
3、质民办幼儿园。第六条幼儿培养目标和教师发展目标幼儿培养目标为:让孩子成为有创新能力的未来优秀小公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幼儿园实践“玩创”园本课程,以项目活动为重要课程方式,以玩耍就是思考,动手就是操作为课程理念,课程内容从关注科学向注重整合升级,从关注技术向注重精神升级,从关注科技向注重科幻升级,指向拥有探究精神、现代眼光、创造能力的新时代儿童培养。教师发展目标为: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第七条业务范围幼儿园业务范围: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八条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
4、理事会管理下的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对外依法行使法人代表职责。第九条园长职责园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董事会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九)指导家长委员会工作;(十
5、)负责与所在社区、中小学等部门合作事宜。第十条基层党组织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第十一条工会与教职工大会制度幼儿园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幼儿园工作的审议权和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都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二
6、条内设管理机构幼儿园设置保教、后勤、人事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岗位设置与职责岗位设置学校办学体制为民办幼儿园,为使幼儿园有长足发展,幼儿园将参照公办幼儿园岗位设置的要求和办法,具体如下:(一)岗位设置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以及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专发201034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沪教委201072号)。(二)幼儿园教工核定数:核定教工人数75人。(
7、三)岗位设置原则:1 .按需设岗:根据幼儿园功能、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确定所需各类岗位的数量、名称、职责、任职条件、目标任务和岗位等级;2 .科学高效: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与实际出发,在做好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要体现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促进幼儿园师资队伍全面提升;3 .动态调整:依据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增强教育服务功能,提高教养质量和水平,确保岗位设置与幼儿园发展相适应;4 .依法管理:按人事管理规定
8、和权限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具有法律约束力。(四)岗位设置结构图:党纨织党小0组K法制科家 教师Vll大班组长1I1I班组长 小班纲长档案管理员保洁员首奔员保育员公计报账员资产竹理公安保人员徒修员党员教师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及其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以确保管理效能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各工作岗位职责见幼儿园教工手册岗位职责部分。第十三条园务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幼儿园根据办园实际情况建立园务委员会,由党政工团、骨干教师、保健、财会等人员代表,参与审议本园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事项。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定期向家委会代表汇报教养工作,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各项工作。第十
9、四条决策制度幼儿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第十五条人事制度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均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本园根据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十六条法律顾问制度本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
10、法律顾问。为本园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就涉及本园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经本园指派,以本园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第十七条维权制度幼儿园严格实施各类国家法规与政策,规范幼儿园权益救济流程,努力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八条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法向教育发展基金会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主动接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幼儿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幼儿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合格的会
11、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九条收费制度幼儿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理事会有关规定实行管理。第二十条园务公开幼儿园设置园务公告栏,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家长、社会公众对本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第二十一条办园监督幼儿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的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幼儿园章程、幼儿园
12、教工手册自主管理;(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招收适龄幼儿;(三)组织实施幼儿在园活动;(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三条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具有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完善幼儿园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适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收费情况、办园质量依法接受幼儿家长、政府、社会监督。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四条教
13、职工组成幼儿园教职工由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财会人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五条教职工考核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第二十六条教师权利本园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教育保育工作计划,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国定假、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轮休假;(四)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管理事宜享有知情权、监
14、督权以及依法申诉的权利;(五)对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享有使用权;(六)参加业务进修、职称评定,或者其他方式的职后培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七条教师义务本园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幼儿园教工手册等相关内容,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四)制止有损幼儿健康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一切妨碍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进行批评和抵制;(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生
15、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六)做好科学育儿的宣传与指导工作。第二十八条职工权利义务本园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本园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第二十九条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在幼儿园老师指导下,自由选择并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三)对幼儿园及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监护人依法有权提出申诉或者诉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条家长义务家长作为监护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三)遵守幼儿园家长信息手册相关内容;第三十一条幼儿权益保障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务必做到:(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