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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为继续做好学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突出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评价为导向,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价水平,促进学术诚信,保证评聘质量和效果,着力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通过分类分型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兴校”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二、评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二)坚持按需设岗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S)坚持注重业绩和业内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严格评审和择优聘任相结合的原则;(五)坚持师德、医德、教学和医疗考核一票否决的原则;(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工作中的作用,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评聘范围适用于校部及附属医院编制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岗位分别为专业技术四、七、十和十二级岗位。聘任在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人员在没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四、评聘办法(一)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坚持岗位限额内聘任。(二)校部及附属一院高级专业技
3、术职务实行差额评聘,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模式,最终根据评审得分确定评聘结果。附属二院、附属三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等额评聘。校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仍采取定性评审,等额聘任。(三)申报破格晋升和通过绿色通道晋升人员,学科答辩环节的单项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四)教辅系列(包含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图书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新闻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工程系列)及辅导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按科研业绩量化赋分标准进行评审赋分。(五)教学、科研、医疗等业绩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实际得分超过100分,则以该评审组内的最高得分为基准,统一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六)教
4、学效果评价得分(百分制)减掉基础合格分(六十分)后,按照0.25的权重折合成十分制后计入到总成绩中。五、评聘条件2015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关于印发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医校字(2015)21号)和关于印发辽宁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辽医校字(2015)22号)文件执行。2015年,将“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为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评聘条件及正常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中业绩成果的选项条件之一。六、指标分配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终核定的投放岗位数及有关规定确定,另行通知。学校
5、将根据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推荐组及学科答辩组,确定推荐指标及聘任岗位。各基层推荐组推荐后,经学校业绩材料评审组评审,若出现实际参加学科答辩人数等于或少于下达的聘任指标数,学校将对最终的聘任指标投放情况进行宏观调控,以保证职称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请破格晋升人员,在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单独申报,实行指标单列,不占用基层推荐指标和聘任指标;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晋升的人员,实行等额评聘,占用基层推荐指标和聘任指标。七、评聘程序(一)个人申报通过职称评审第一阶段学历、资历审核人员(具体名单由学校人事处在第二阶段评审开始前通知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个人参评业绩材料报送所在单位(部门)。
6、补报学历、资历等相关材料人员,需先通过所在单位(部门)和学校人事处审核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业绩评审。(二)单位(部门)初审各单位(部门)负责审查参评人员材料,并按学科分类汇总后,报相应推荐组参加评审。(三)基层推荐组推荐1 .各基层推荐组自行制定评审方案,实施前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2 .各基层推荐组根据本组评审方案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四)专家组评审材料学校人事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人员的教学、科研和医疗等相关材料进行量化评审,将评审结果反馈参评人员确认且无异议后,将业绩材料赋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五)学科答辩组评议参评高级
7、职务人员按学科类别参加学科答辩,学科答辩组专家根据参评人员答辩情况进行评审赋分,人事处汇总参评人员评审成绩。(六)评审总成绩公示学校人事处根据各环节专家评审成绩,按赋分权重汇总评审总成绩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辽宁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七)评委会表决根据评审结果和聘任指标投放数额,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拟聘人员进行评审表决,表决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A)校长聘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校长聘任。八、其他(一)附属医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由各附属医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行制定,实施前报学校审
8、批备案,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聘任。(二)对于我校新引进的学术带头人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及因工作需要2015年由其他岗位转为教师岗位的人员,在2015年的职称评聘过程中教学效果评价可不作要求。(三)时间计算上的有关说明1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参评人员的任职年限均指已聘任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2 .业绩材料的有效时间:参评人员所提交的业绩材料,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除此时间以外取得的材料在职称晋升中视为无效材料(以期刊出版日期或上级部门审批时间为准)。参评人员2010年至今参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对于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后在聘
9、任前取得的、且未用于评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的业绩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仍可作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材料。3 .年龄计算:参评人员的年龄计算以出生年月曰为准,截止时间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四)参评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评聘资格;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五)规范评聘程序,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进一步增加评聘工作透明度,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采取张榜公示、反馈确认等多种形式公示评审结果。学校2015年职称评聘工作,纪
10、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对各评审阶段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各阶段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形成书面材料以实名的形式反映有关问题,超过相应公示期或匿名反映将一律不予受理。(六)实行学历学位认证、论文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检索制。1 .要求参评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信息,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学信网”网址:“学位网”网址:2 .要求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及发表的期刊,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对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要求参评人员将本人论文及我
11、校图书馆出具的带有检索人、时间、公章的检索证明,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3 .要求参评人员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要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学校专家审核组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进行网上检索,以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七)参评人员申报的材料应为原始材料,证明材料或原始材料的复印件等都将视为无效材料。对于部分发表时间较短,暂时无法网上检索的业绩材料,本人需写明原因,待可检索时及时补报检索证明。申报人提交SCI(SSCI)等收录的论著时,需提供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SCI(SSCI)文章若尚未印刷成传统出版物,但已经能在NCBI数据库Pubmed上查至UEpubaheadofprint,可视为有效。(A)职称评聘工作联系电话政策咨询:、材料报送:有关职称评聘政策、相关事宜及表格下载等请登陆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专栏下载。九、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