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住建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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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溪区住建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序号权力类型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办构承机追责对象范围1行政许可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订)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1 .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 .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2、 .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 .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 .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行政许可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审批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3、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1 .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巾清(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 .审查责任:对巾请人提交的中清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巾清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清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

4、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 .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一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3行政许可燃气设施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行政许可花溪区住房单位法定代表动审批第666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

5、,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04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 .审查贲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 .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 .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货任。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

6、十一条。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贲人、具体承办人4行政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货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L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2 .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 .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

7、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卜六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5行政检查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L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2 .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 .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

8、、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4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6行政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I

9、: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1 .检查贲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2 .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 .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4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贲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第四十七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10、科室负贲人、具体承办人7行政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在本省市、县、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各种房屋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条第一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市、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I.起始责任:公告征收的对象、方式、范围等应当公示的内容,并予以解释。2 .审核责任: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 .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征收决定。4 .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5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11、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在花溪区城区及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各种房屋建筑的单位和个人。8行政给付租赁补贴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廉租住房保花溪区住房单位法定代表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 .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12、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责任:作出给付的行政决定,依法送达。4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贲任。障办法第五条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贲人、具体承办人9其他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Fl起15Fl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管理权限内建1 .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巾清。2 .审查责任:对巾请人提交的巾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4、。3 .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决定。4 .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5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第四十九条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五条第二项:(二)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隶属关系报相应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办理备案手续。专业建设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分级管理原则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办理备案手续。第五条第三项:其余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

15、程隶属关系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办理备案手续。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0其他类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发布)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L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2 .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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