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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文件中铁一广(2015)64号关于发布广州分公司清收清欠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为了加强清收清欠管理工作,有效地规避企业的风险,加快资金周转,促进资金良性循名磔本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瑟沙司30日抄送:集团财务部,存档。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2015年5月30日印发附件:广州分公司清收清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清收清欠管理工作,有效地规避企业的风险,加快资金周转,促进资金良性循环,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清收是指与已发生成本(含支出,下同)相对应的营业收入确认工作;清欠是指各项逾期债权的变现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
2、责范围第一条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清收清欠工作。分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各类债权的清理清收工作,负责制订清收清欠工作计划,统计上报与清收清欠有关的资料进行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第二条为了便于统一开展工作,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项目经理为该项目部清收清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清收清欠工作。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一条项目部应建立清收清欠工作台账,根据每笔款项制定清收清欠计划,明确具体清收清欠内容、目标、时间和责任,指派专人实施清收清欠工作,按时上报清收清欠工作报告;第二条根据债权的归属,各项目部对1万元以上的债权必须逐个建立债权档案。内容包括债务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传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机关、注册资本、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人、银行帐号、合同协议、工程计量支付单、债权发生时间、债权签认记录等。第三条为了防止债权的诉讼时效过期,所有债权实行签认制度。即根据债权的归属,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部门每年年末务必与债务人进行一次对帐,具体形式为由我方向债务人提供对帐单,债务人在对帐单上签字盖章。对帐单必须包含债权的内容、发生时间、金额、对帐日期等。经过签认的对帐单应作为债权档案长期保存。第四条加强合同程序化管理。公司签订承揽合同时,必须经过公司法律事务室的严格审定,提出有关建议,然后提交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由总经理或被授权人签字生效。第
4、五条对债权分门别类,规范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有效规避债权风险。1、工程款管理。经营开发部门在投标时,必须对招标方进行资信调查与评估。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招标方的法律地位,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信誉度等,经过科学评估,选择资信良好以上的企业作为市场开拓的对象。选择投标时奉行“四不投”原则。2、预付工程款管理选择协作队伍时,必须审核资质,严禁使用既无资质又无经济实力的“双无”协作队伍。原则上严禁向协作队伍预付工程款,如需预付工程款,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支付。3、尾工款的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财务、工程、物设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按照合同总价对已完工程进行盘点,
5、对合同内、合同外或新增和和变更部分应认真核对确认,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取得甲方的签认。4、保函押金的管理保函押金实行归口管理,没有中标的保函由营销中心负责,发生时建立完善的保函台帐,到期后,及时与甲方联系退函。已经中标的保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帐,到期后,及时通知保函所属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联系甲方退函。5、职工备用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职工备用金的规定。公司职工在挂支备用金时,必须经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前帐未清者,不予审批挂支;职工发生工作调动时,未结清挂支者,调出单位不得办理工资关系;未收到工资关系证明,任何单位不得给调入职工支付工资;备用金支付后,挂支人应在出差返回后十五日内办理报销并交
6、回余款,对于不按规定报销或不按时交回余款的,要在工资中扣除,扣除时不允许留生活费。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一条为了落实债权的催收责任,防止工作推诿,流于形式,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项目部所属债权的清欠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1、对于已完工项目,项目经理自始自终由一个人负责的,清欠责任人为该项目经理;如果该项目由几任前后负责,清欠责任人为最后完工收尾和竣工决算时在任的项目经理,不论款项是由谁形成,不论何时形成,最后一任项目经理都要负责催收。2、对于在建项目,催收责任人为现任项目经理。第二条债权的催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其涉及的单位数量多,地域范围广,资料地收集跨越部门多,需要公司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公司
7、所属各单位都有义务支持清欠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的清欠部门请求协助的任务。如果因某一单位怠工,导致清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已完工程在完工交验之前,所有的调差变更手续必须到位,并取得相关各方的签认。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第四条对债权清收工作的考核与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直接挂钩,债权的清收将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参与考核经营承包人的业绩。第五章清收第一条债权的催收环境较为复杂,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面对债务的态度、偿债的方式都不尽相同,客观上要求开展催收工作要讲方法、讲策略。针对不同的债务人,应制订与其相适应、科学可行的收帐政策。在催收方法上要因人而异,针对不
8、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1、对那些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还款的单位,应采取盯梢的方法,密切关注其资金来源,债务人一旦有资金到帐,马上要求其偿还。2、对那些确实没有偿债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协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解决,以其拥有的设备或材料进行评估后低偿债务。3、对于那些有偿债能力却恶意拖欠的债务人,在不影响公司开拓市场的情况下,应采取强硬的态度,必要时可使用诉讼的手段解决。4、对于经营状况不断恶化,濒临破产边缘的债务人,应给予特别关注,一旦债务人在媒体上宣布破产,立即向有关破产清算机构申报债权,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向职工预支的用于差旅开支、零星采购等活动的专用款项,应视同外部欠款进
9、行清收。对职工备用金一律实行三个月一清,先清后挂。对于拖欠挂支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全额扣除该职工的实发工资,不留生活费;对于辞职或擅自离开单位的职工,所在单位应立即通知公司社保部冻结该职工的四金款,社保部应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提供的欠款余额,直接从该职工的四金帐户的余额抵扣。第三条为了便于及时掌握清欠工作的动态,各项目须在次月10日之前向公司财务部上报本项目的债权回收情况,由公司财务部汇总并向公司领导做专题汇报。第四条在催收欠款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启用特殊方案时实行请示汇报制度。特殊催收方案包括:1、经与债务人磋商,拟通过商品、无形资产、股权等方式顶债。2、经多次催
10、收无效,拟对其提起民事诉讼。3、对于催收难度很大的债权,准备豁免债务务人一部分债务。4、准备采用其他非常规办法进行催收的。以上特殊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章奖罚为了充分调动债权催收人的工作积极性,分公司每年与各项目部签订清欠协议,对债权的回收实行提成奖励,对未按协议收回款项的项目给与一定的处罚。清欠协议中具体条款如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主所欠的工程款收回上缴工作,按收回时间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奖励比率,奖励项目经理。具体为:在2季度收回按5%。、3季度收回按4%。、4季度收回按3%。、次年1季度收回按2%o0在次年1季度前内,未完成收回业主欠款,按未收回款项2%。进行处罚,最高罚款上限2万元,由项目经理承担,上缴公司。奖罚款将于次年2季度直接对各清欠负责人兑现,以调动其清欠积极性。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下发的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第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双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