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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创建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相关管理制度和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各类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含总承包部项目)从策划到保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第三条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第四条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S)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持续有效运行。(四)根据局、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责任。(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五条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是涉及各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因此,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选配事业心与责任感强,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批准。第二章施
3、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为了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加强质量管理,预防质量事故发生,项目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第七条项目应配备与工程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职责。项目管理层应进行程序化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一)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二)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授权下,行使其质量管理权利,是质量工作在项目的执行人,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指导。(三)项目生产副经理受项目经理委托分管质量工作。(四)项目质量管理层的机构设置为:工程部、质检部、试验室、测量队、经营部、材设部、人劳部等部门。(五)常规项目的工程部或总承包部项目的质检
4、部是质量主管部门,试验室和测量队从事专业技术质量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全面履行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六)项目经理部的经营部、材设部、工程部、人劳部等是质量工作的相关部门,其部门职能人员是质量工作的相关责任者。(七)项目质检工程师(内部监理)在项目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其质量工作权利,项目管理层应支持内部监理的工作。(A)项目各施工班组应配备质检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Xo第八条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且质量目标具有可实施性,并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第九条项目应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明确各工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和负责人;资源的配备;关键
5、和特殊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和检测的方法等。第十条项目应进行创优规划,明确创优目标,制定有力的保证措施。第三章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经理质量职责(-)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合理的配置资源(人才、设备、资金),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三)明确项目管理层质量职责,授权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质(四)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加强分包管理,严把分包工程和分包队伍关,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预防项目不合格队伍进场。(五)主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六)收集业主对项目工程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第十二条
6、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项目总工是项目工程质量第一执行人,在发生质量问题及事故时,必须在及时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公司总工,不得隐瞒、谎报,否则将根据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做出相应处罚。在质量问题或事故发生后,项目总工应主持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问题或事故做详细调查、分析、处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要求。(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三)检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四)审批项目质量目标展开表,主持编写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
7、贯彻执行。(五)负责施工方案的制定,并不断完善施工方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施。(六)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发生。(七)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工作,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享有决策权。(A)负责开展创优活动,制定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并监督落实。(九)组织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十)组织项目开展QC小组活动,并做好质量工作总结工作。(十一)代表项目经理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质量情况。第十二条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一)项目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8、项目副经理代表项目经理直接在工程现场参与工程管理,对因管理、协调、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所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三)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目标实施计划等的落实。(四)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并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六)支持质检工程师行使质量工作权力。第十三条项目质量管理部门(经营部、工程部、材设部、人劳部)的质量职责(一)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二)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制定本
9、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三)根据项目质量目标,制订项目质量目标展开表和质量实施计划,确定项目各部门、各分部(或各班组)、各工序的质量目标、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中间交工验收。(六)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七)每月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和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工作。(A)对潜在的质量隐患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以便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杜绝质量事故。(九)参加质量事故和质量问
10、题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订处理方案,报项目总工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有关人员予以实施。(十)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十一)负责交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并组织参加有关的各项验收工作。(十二)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质量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质量报表。(十三)收集整理申报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料。(十四)组织QC小组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整理撰写QC成果。(十五)组织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第十四条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一)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监督责任。(二)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落实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
11、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三)执行“三检制”,按规范规定频率检查,对关键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进行必检。(四)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五)配合总工做好项目每月一次质量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六)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七)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八)负责质量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九)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事故及返工损失台帐。(十)有权越级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第十五条测量队的质量职责(一)根据项目工程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配置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设备。(二)参加设计单位的现场交桩,负责导线点、水
12、准点的复测与加密,并编制复测成果报告。(三)负责编制大中型构造物控制测量方案,实施控制网的外业观察及平差计算,负责全线主要点位(道路中线、大、中小桥及沿线构造物控制点)定位放线。(四)对重点部位进行变形和沉降观测,负责控制桩的保护和恢复。(五)负责本标段的竣工测量工作。(六)负责向各施工工段提供测量成果和现场交桩,并对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七)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工程部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和交工验收工作。(A)对永久性导线点、水准点定期进行监测、复核,发现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各施工工段。(九)及时向项目总工和工程部汇报测量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十)建立施工控制测量和成果计算复核制度,并负责测量
13、原始资料和记录的保管、归档。(十一)建立测量成果书面报告制度。(十二)制订项目测量工作操作规程。(十三)建立测量仪器档案和台帐。(十四)建立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第十六条施工测量人员质量职责(一)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要求,依据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各项测量放样工作。(二)熟悉各种测量作业方法,合理使用测量仪器。(三)严格执行项目测量工作操作规程和测设、计算复核制度,努力提高操作水平,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四)保证测量记录、原始资料齐全、清晰、准确、规范,并及时整理成册,交负责人检查、审核。(五)熟悉本标段导线点、水准点的布设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保护方法,并负责控制桩的保护。(六)爱护
14、测量仪器设备,精心保护,妥善保管,经常核对检修。第十七条项目试验室的质量职责(-)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试验工作。(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三)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购适用的仪器和设备,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确保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四)负责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进场检验工作,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控制与检验工作。(六)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工程部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和交工验收工作。(七)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规定进行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检验及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工作,并监督施工现场按配
15、比规定实施计量。(A)制订主要试验项目和主要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九)建立试验设备使用保管制度,确保试验设备在适宜的工作环境下工作。(十)建立并按规定保存试验记录。建立试验报告审核制度。(十一)建立试验人员台帐。建立试验仪器、设备台帐。第十八条试验检测人员的质量职责(一)恪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技术,对工作认真负责。(二)严格执行各项目试验规程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S)认真进行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四)认真填写试验、检测记录和试验报告,确保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五)认真鉴定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有无出厂证明或试验报告,凡未经检验的或性能不清楚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及时向总工、内部监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六)发现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立即向内部监理或项目总工报告。(七)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向试验负责人报告。(A)爱护试验仪器、设备,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的规定,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第十九条人劳部的质量职责(一)对从事各种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质量宣贯,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实行效益工资与质量指标挂钩的分配办法。(二)合理安排特殊(重要)工作和新工艺岗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