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石化规与建筑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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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一与建规设计规范关系二防火间距及其他一与建规关系1建规“母规”一一工业、民用工程建筑系列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准则。石油和自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设计防火规范以建规的原则规定制定。石化规3.0.3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规的有关规定执行;5.1.1-3建筑物的构件耐火极限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规定。5.7.1甲、乙、丙类设备或有爆炸危险性粉尘、可燃纤维的封闭式厂房和操纵室等其他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内部装修及空调系统等设计均应按建规有关规定执行。5.7.2散发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范围的划分应按建规的规定执行。表4.2.12

2、条文说明:当两套装置的操纵室、变配电所、办公室相邻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执行建规。对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均按建规执行。8. 11.8建筑物内消防设计,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按建规的有关规定执行。2石化企业防火设计“宜从其规定”建规“虽涉及面广,但也很难把各类建筑设备的防火内容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全部包括其中,只能对其一般防火问题和建筑消防安全所需的基本防火性能作出规定,所涉及厂房(仓库)的内容不是特指属于哪种类型的企业,“炼油、石油化工等露天生产装置区,它们专业性强,防火要求特别,与一般建筑设计不同.,未考虑这些建筑的具体防火设计*,当有专门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对相邻企业

3、之间防火间距,露天或半露天厂房(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之间防火间距未作规定;*储罐区(组)规模差异一一可燃液体罐区(组)容量建规表4.2.1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一封顶表4.2.1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项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室外变、配电站、*三四1V12.15.20.30.0E50000、乙50V15.20.25.QC类.2000005OU个罐区200V20.25.30.或堆场100000040.0的1000V25.30.40.总500000050.0储量5V12.15.20.V(m25000024.0类3)250V15.20.25.OQ10000001000V20.25.30.QO50000

4、00JZU5000V25.30.40.5000m31000m35000m3500m31000m3500m3或卧式浮顶、内浮顶或丙A类固定罐20000m35000m320000m31000m35000m3500m31000m3500m3或卧式一一液化烧罐区容量建规数个储罐的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420m;石化规罐组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m3,单罐容积25000m3时应每一个一隔。*制定方法区别建规主要对象厂库房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以防热辐射为主,发生火灾后不应由于间距过小,造成火灾向相邻建筑物曼延,并且不影响消防人员正常的扑救活动,如甲类厂房之间1

5、2m。石化规主要对象装置、单元露天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安全间距,工厂总平面布置、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制定重要原则和依据一一火灾爆炸危险影响范围(15m)O3基本认知1)石化规针对生产及加工物料易燃、易爆的特性和操作条件高温、高压的特点制订。适用以石油、自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石化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石化规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2)建规基础规范,建筑设计防火基本准则。厂库房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甲戊)、耐火等级(一四)和防火分区,及其防火间距等防火设计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一一公津

6、建字【2009】60号。二、防火间距及其他1不同类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4.L9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4储势解夕,壁液(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限)120厂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55外高速马路、一级马路(路边)35公路其他马路(路边)25变配电站(围墙)8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L5隹塔杆高度I、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通航江、河、海岸边25地区埋地输油管道原油及成品油(管道中心)30液化烧(管道中心)60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中心)30装卸

7、油品码头(码头前沿)70注:1本表中相邻工厂4旨除石;2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3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的安全距离有特别要求时,4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S6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C定增加50%;7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小可为25m;8表中“一表示无防火【1)石化园区(企业)区域规划/总体设计重要规定石化规石化仓库及堆场天燃气工程石库规煤化规等重要章节;表4. 1.8集中表达与外部相邻居住区、工厂或交通设施间距规定;建规无专门章节,部分条款分散在有关章节。2)罐组储量的界定液化烧罐组至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及村庄规定了较大防火间距建规表4.4.1最高第七挡一特大型储存站和石化储罐区规定

8、表4.4.1液化石油气供给基地储罐(区)与基地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居住区、村镇及公共福利设施匚业企业液化石油气总500OnI3、单1000m3150m120m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与相邻工厂或设施之间规定了较大的防火间距一一石库规表4.0.7一级库规定表4.0.7石油库与周边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可距居住区、村镇及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一级库210万m3100m60m3)至相邻工厂间距一相邻工厂区域为空地,规划与实施不可预见,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至相邻工厂围墙50m一相邻工厂已经建设或规划并批准,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至相邻工厂围墙内的设施50m(至围墙50m)4)与准入条件协调国

9、家对选建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设置了一系列准入门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10)明确三十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在工业企业选址、总体规划中,应按规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马路干道等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自然风景水源等保护区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2007年第74号)类同焦化行业,阻止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和烧碱生产装置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70号)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14544-9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多晶硅行业

10、准入条件工联电子2010137号. 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1】第6号. 一镁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方法工信部原201140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O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不得在线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管理条例2011年马路建筑操纵区范围国道420米,高速马路430米;阻止在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IOOm范围内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重新颁发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通知国发20012

11、9号以上所举条例对各类企业与城镇、居住区、公共设施、交通干线,河海港区、仓储区、军事设施、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国家重要设施,以及供水水源防护区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做了明确的规定(比表4.1.9防火间距大)。石化园区(企业)选址、规划/总体设计应注意协调2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表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项目防火间S(m)液化燃罐组(罐外壁)可燃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筒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液化烧罐组(罐外壁)6060907090可燃液体罐组(罐

12、外壁)601.5D(见注注905060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筒中心)9090(见注4)9090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7050904040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9060904020明火地点70406040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2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3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4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

13、运行;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IO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6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限外。一一产业集聚、工业园区(基地)“一体化规划开发,是石油化工产业建设发展大势。园区内各企业生产性质类同、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消防设施的配备等类似,执行的防火规范一致或相近,因此在满足安全、俭约用地的前提下,表4.1.10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如相邻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之间40m,比99版50m减少IOnI,一大进步,对俭约用地有现实意义。一一上海编制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直接原因3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D消防站法规1消防法一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建消防站;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配置单位类型配置消防车数量不少于1辆(注1)不少于2辆不少于3辆不少于4辆不少于5辆(注2、3、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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