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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目的为做好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司自媒体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宣传渠道在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资源整合的作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中心、各成员单位。2. 2集团各成员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自行制订适应本单位的公司自媒体管理办法。3. 职责3.1 集团总经理是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司自媒体第一责任人。3.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自媒体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司自媒体的建设、信息及资料维护、管理,以及对下属各单位自媒体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3.3集团信息流程中心负责网站平台规
2、划建设、ICP备案、域名管理及技术维护。3.4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和解释。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总则4.1.1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是指经公司批准建立的,面向企业外部发布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平台总称,包括公司在因特网注册的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司内部信息交换平台、微信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等互联网传播渠道。4.1.2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独立授权、分工负责”的原则。经公司批准建立的自媒体,自媒体建设单位为该自媒体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管理该自媒体,对自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合法、
3、可公开、不侵权。4.2 自媒体平台创建与管理4.2.1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指向为联泰集团相关文字,需求单位必须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4. 2.2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填报自媒体平台事项审批表(GDLTJT01-21-B02),具体审批流程如下:4. 2.3所有自媒体的建设与运营信息均须在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4. 2.4公司自媒体相关信息出现变更时,应及时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备案。4. 2.5公司自媒体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并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备案。4. 2.6未经公司批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建设与公
4、司相关的个人自媒体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品牌名称、简称、图形和公司相关信息等作为个人自媒体平台名称、昵称。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批准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4.3自媒体平台信息管理4.3.1自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3.1.1公司政策、各种业务宣传及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4.3.1.2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4.3.1.3公司结合发展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信息。4.3.2自媒体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各中心及各成员单位提供,其他成员单位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相应管理方及
5、其下级单位负责供稿。4.3.3信息上载审批流程如下:4.3.4自媒体平台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包含有损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公民合法利益的内容。转载付费信息需经审批后发布,审批流程参照自媒体平台创建流程。4.4自媒体平台安全管理4. 4.1自媒体平台管理方必须做好日常账号管理工作。如发生岗位变动,在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立即更改密码,并向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备案。任何人未经自媒体平台管理方审批,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自媒体平台资料。5. 4.2自媒体平台密码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自媒体平台密码须不定期更换,以确保自媒体平台安全。6.
6、 4.3在公司自媒体日常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安排人员开展舆情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内容如下:7. 4.3.1社会公众对公司自媒体反馈的投诉意见、建议、质疑、误解等存在舆情风险的信息;8. 4.3.2网络和纸质媒介上(包括各类新闻媒介、网站、微博和微信等)涉及自媒体本身及所开展活动、发布内容的负面敏感信息。9. 4.4对于发现涉及公司自媒体及所开展活动、发布内容的负面敏感舆情,自媒体建设单位应第一时间向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和所在单位行政职能部门报告,调查核实舆情产生的真实原因,提出应对建议,配合行政职能部门统一部署,应对处置舆情。10. 表格信息上载审批表(GDLTJT01-21-BOl)自媒体平台事项审批表(GDLTJT01-21-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