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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贝IJ(2022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强化声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改善海淀声环境质量,建设和谐宜居海淀,依据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则(京环发2012)255号)制定北京市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基本情况根据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海行规发(2013)9号),现行海淀区功能区划情况如下:海淀区国土面积430.77平方公里,设有1、2、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设3类区。其中1类区337.27平方公里,2类区38.04平方公里,4类区55.46平方公里。二、调整必要性现行声环境
2、功能区划于2013年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至今将近9年,为海淀区噪声管理及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海淀区声环境质量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1994)已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对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原则、划分程序、划分方法、调整时间有新的规定。根据技术规范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为全面落实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将海淀建设成为人文、生态、科技融合发展的世界领先的科技创新活力城市,令人
3、向往的科学智慧之城、创新引领之城、人文活力之城、生态优美之城、和谐宜居之城。201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声环境功能区划应依据最新规划成果结合建设用地现状予以调整,以符合海淀区城市发展及噪声管理要求。三、调整依据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则(京环发(2012)255号)等文件。四、调整内容1、2类区名称变化情况根据中关村科学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情况
4、,变更产业园名称。“永丰产业基地”变更为“永丰科技园”,“环保示范园和稻香湖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变更为“翠湖科技园”,“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软件园、北大生物成”变更为“上地科技园”。2、1类区和2类区调整根据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规划用地结合建设用地现状,对永丰科技园、上地科技园、翠湖科技园、清河、西三旗和东升的部分区块进行了功能区划调整。主要包括扩大翠湖科技园2类区划范围;上地科技园、清河、西三旗和东升地区部分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由2类区调整为1类区。3、4类区变化情况2013年至今新建或线路延伸道路交通干线101条,其中主干路4条,次干路97条;新建轨道交通西郊线,其中地面段为香山地区4号停车场-茶棚附近;新建京张高铁。上述交通干线两侧根据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贝(距离要求划分4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