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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村(社)法律顾问“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我县“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村(社)法律顾问在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高基层村(社)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村(社)法律顾问“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业务能力,持续加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基层
2、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县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人促股股长、公律股干警、XX律师事务所主任、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主题宣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公律股,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为各司法所所长、公律股干警,负责主题宣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三、宣讲主题及主要内容(-)宣讲主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
3、伍职业素质能力建设,开展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主任、村(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能力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提升活动,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基层人民群众法治大宣讲活动。通过全县村(社)主题法治宣讲工作全覆盖,着力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村(社)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意识,助推平安XX、法治XX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二)宣讲内容结合我县实际,以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乡村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紧扣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
4、继承赡养、民间借贷、交通肇事、刑事伤害、土地权属、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典型案例等开展宣讲活动。四实施步骤主题宣讲活动时间为2023年3月-11月底,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制定宣讲方案,做好宣讲准备(2023年3月)。结合我县村(社)实际,制定主题宣讲活动方案,确定宣讲课题;结合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专长,组建“村(社)法律顾问”宣讲团,确定村(社)宣讲包联人员。宣讲人员要按照对应宣讲课题并结合包联村(社)实际准备宣讲课稿。第二阶段:开展全覆盖主题宣讲(2023年4月-10月)。开展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主任、村(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为主体的法治培训工作。县司法局组织宣讲团成
5、员以镇(办)为单位,逐镇办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开展以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民间借贷、交通肇事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基层村(社)干部群众法治宣讲活动。县司法局组织部分宣讲团成员以各镇(办)人口大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集体有产业有项目的村为重点,集中开展群众性法治宣讲活动。各法律顾问要以包联村(社)“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在内的基层干部群众为主要宣讲对象,逐村逐(社)开展法治大宣讲活动,全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23年11月)。对我县村(社)法律顾问开展宣讲活动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全年工
6、作总结及考核。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积极与县司法局做好宣讲主题、宣讲时间和宣讲地点的沟通对接,协调所宣讲的村(社)干部做好会场组织和秩序维持工作。(二)落实工作推进。各宣讲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根据村(社)实际认真备课,并按时完成宣讲任务。每次宣讲完成后3日内将宣讲内容纸质课稿、影像资料、签到表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报送至县司法局公律股。(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司法局要加大督导考核,将宣讲完成情况作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以开展优秀讲稿、优秀讲师评选等形式,加强对宣讲团成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宣讲工作保质保量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