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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范围一.工期及节点要求序号进度形象节点绝对工期(天)主要时间节点1进场、挖土至所有单体完成+2013-4-102所有单体结构封顶且通过中间结构验收2013-11-103完成单体结构、外立面装饰、室内粗装饰工程2014-3-204各项竣工验收完成(含资料)2014-6-30除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外,上述绝对工期中已包含恶劣天气、法定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二.投标范围1 .现场标高发包方仅提供工程现场标高的参考值(黄海高程5.3m),投标单位需自行复核该工程现场实际自然地坪标高,同时应考虑桩基施工完成后现场标高的变化因素。2 .现场水电接驳点发包方只提供现场水电接驳点,具体位置投
2、标单位须进行现场踏勘,因现场场地较大电缆和水管接驳等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但具体线路布置需符合发包方要求。3 .总承包工程范围a.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规范所示,本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含完成下属内容有必要采取的隐含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D基坑围护工程(含设计费、专家论证费用)。2) 土方工程;3) 地下及0.00以上部分的土建主体结构工程;4) 砌体工程;5) 室内粗装修工程;6) 外墙粗装修工程;7) 屋面工程及屋面瓦工程;8) 防水工程;9)消防楼梯、户内楼梯及护窗工程;10)阳台铁艺栏杆工程及防护铁艺栏杆工程;11)地下室
3、及管道井防火门工程;12)杂项工程,包括截桩、接桩、内庭院土方回填、散水(含伸缩缝处理)、斜坡、排水沟(含伸缩缝处理)、空调室外机基础、管道周边穿越楼板(含屋面板)处水泥砂浆保护装饰圈、出屋面风口防水百叶等;13)室外湖体开挖工程及驳岸土方修整工程。14)其他暂定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5)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机电管、洞的预留、预埋、开孔、封堵、弱电管线剔槽、打凿后的修补等全部工作;16)根据规范及昆山市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应各子项的测试、检验工作;17)其他零星工程;18)合同图纸、工作界面划分表、有关说明和标准工程规范所示之其他工程。b.桩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商已确定,不在本工程招标
4、范围内,总承包方需接受上述单位为本工程专业分包商,并负责桩基工程资料及报建工作。c.总承包方必须对本工程中的其他施工单位(包括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独立承包商)提供现场上的一切配合、照管、协调(包括现场堆放材料、水电供应并承担水电费用含所有设备等试车、调试水电费用、样板房水电供应并承担水电费用、脚手架、各种临时设施之使用、垂直运输、塔吊、人货梯及塔吊碎基础的破除、其他施工单位办公(及施工场地提供、现场保安及其他所需工作)等以便所有施工单位进度能够在合同指定的竣工期内完成工程合同,上述的一切配合、协调工作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再向任何其他施工单位收取,直至交房入伙为止。d.通道照明、半地下室
5、排水、临时防护必须满足发包方现场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e.总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指令随时将建筑的一部分拨出来作为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及独立承包商的材料储藏间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区。为此等地方设置的临时屋面、隔板等均须在无用时由总承包方移走,并保持现场清洁及整洁。9) 指定分包商、指定材料供应商、独立承包商本工程的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独立承包商及市政配套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名单:a.下列工程将由指定分包商或独立承包商进行施工:1)桩基工程;2)白蚁防治;3)铝合金门窗(含百叶、天窗等)加工及安装工程;4)外墙石材饰面工程;5)外墙涂料饰面工程;6)外墙保温工程;7)入户门(含五金、锁具)的
6、供应及安装;8)大堂及标准层电梯厅精装修工程(总承包方天、地、墙均完成到结构层);9)机电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10)消防工程(包括防排烟、防火卷帘门工程);11)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12)智能化工程,包括可视对讲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13)变配电工程;14)有线电视、电信网络工程等弱电工程;15)燃气工程(钢质套管的预埋由煤气公司完成,套管与墙体之间的封堵由总承包方完成,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封堵由燃气公司完成,总承包方有义务提供定位以及相关配合);16)室外小市政(含小区道路及雨污水管线等)工程;17)园林景观工程;18)泛光照明工程;19)交通标识、划线、止
7、滑坡道工程;20)信报箱供应及安装工程;21)标牌系统供应及安装工程;22)外墙清洁系统工程。上述工程内容的划分是暂定的,发包方有权根据项目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工程范围或其内容(即使是总承包方中标后),如:将指定分包工程调整为总承包方施工,或将其他暂定工程项目调整为指定分包人施工,或选择其他特殊材料替换相关材料(如采用新型墙体砌块材料替换原设计材料),且该特殊材料为甲供形式,等等。对此,总承包方无异议。指定分包工程或其他暂定工程项目中相关内容并不表示该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暂定内容由中标方实施,唯有发包方/业主书面通知/指示后方可进行施工。在工程范围内,总承包方工作应包括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深化
8、(包括详细的施工图与深化图,连同盖章)、供应、安装、协调、管理、检测及调试、内部质检、验收及缺陷修复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三.其他重要事项、以下分包脚手架费用含在总承包方合同总价内,包括搭设、整改直至满足施工要求:电梯安装、石材幕墙安装、涂料施工(时间为保温完成后保留三个月脚手架以满足涂料施工,如提前完成则提前拆除前2、永久电梯作为临时施工电梯使用,所产生的开梯费、使用过程中的维保费等含在总承包方合同总价内。3、电梯调试用电缆由总承包方供应安装到位,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满足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要求。4、分包配合费含在总包合同内,总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分包额外收取配合费,否则一经查实,以
9、实际收取款的三倍扣除。5、总承包方的商品碎供应商、钢筋生产厂商的选择必须获得发包方的批准,发包方有权拒绝任何未获批准的产品进入或实施在本工程。同时,发包方保留在自己认为需要的时候通过总承包方对有关价款审定后直接付款(如支票背书形式)给商品碎、钢筋供应商的权力。发包方的该等做法,仅仅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发包方不会参与总承包方与上述供应商的任何价格磋商、工程结算、供应事项等。6、工程中所有需要与政府及市政配套部门(如建委主管部门、市政水、电、煤气、环卫、环保、水务、消防、交通、街道等)的沟通、协调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发包方仅给予配合。施工所需之一切政府主管部
10、门许可证均由总承包方负责办理(包括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手续等),发包方仅予以配合。由于协调不适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总承包方承担。7、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一切其他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8、在完成工程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6个月以内的窝工、停工、机械设备租金及折旧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仓储、运输、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费率变动及其他任何停工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发包方均不作任何补偿,总承包须把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9、经发包方项目部审核认可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组织补充设计中涉及到的所有技术措施、方案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0、各项施工试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
11、总价内。H、总承包方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本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费用和索赔均由承担,并保障发包方免于承担因此的相关责任。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2、 总承包方提供施工范围内展示时所需用水、电等供应,承担相应水电费(包括但不限于除桩基施工单位外所有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独立承包商施工、调试等水电费),并负责采用围板或其他维护措施,以保证展示范围在投入使用后的安全及形象。13、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废弃管线、废弃旧桩、旧基础、驳岸等)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4、 总承包方有责任为发包方、监理单位、质监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15、 总承包方需编制基坑围护方案、土方开挖方案等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评审,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四.与指定分包商及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工作界面具体工作划分详见附录“工作界面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