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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管理办法(一)陪养对象为地震队35岁以下技术工种、科研岗位青年。(-)培养途径与方式(1)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主要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开展。(2)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导师带徒”活动、“QC”活动、“五小”活动等。(3)地震队各团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或由上级团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技能强化培训活动。(三)考评条件及标准(1)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工作实绩、技术、技能在全公司同工种、岗位、同技术等级人员中名列前茅者。(2)质量意识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严格执行技术及管理标准,在同工种、同岗位员工中表现突出者。(3)自觉学习技术业务知识
2、。在“五小”活动、“Q3”活动、科研活动中,解决生产疑难问题,并取得较好效益者。(4)当年度荣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或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公司级以上(含公司级)荣誉称号者。(5)在“导师带徒”活动中,热心带徒传艺的好师傅;积极学习技能技术,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好徒弟。(6)坚持安全生产,遵守设备、仪器操作规程,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者。(四)申报、考核及评定(1)团支部在单位党政的支持下,组织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并把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青年员工推荐1一2名作为“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2)团支部在单位党政的支持下,对参加活动的青年员工进行考核推荐。再由团委牵
3、头,配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基层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团支部在向上级推荐“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时,须上报以下评审材料:1)参加评审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2)单位党支部意见。3)候选人相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4)上级团委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当年度“青年岗位能手”。一年评定一次,并由团委表彰。(5)对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五)奖励(1)团支部要发挥组织优势,在党政支持下,将获得“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青年员工推荐到关键岗位,根据需要,实施相应的强化培养,在单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过程中,优先上岗。(2)对直接培养青年岗位能手的好师傅,授予“好师傅”荣誉称号,并予以一定物质奖励,以资鼓励。(3)对在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青年岗位能手,建议综合管理中心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