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书(儿童保险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书(儿童保险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书).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儿童保险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书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为促进中国儿童公益事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及方式1、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赠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设立“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儿童保险基金”)。用于向孤儿和贫困儿童群体免费赠送重大疾病公益保险产 品、对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自我保障观念普及教育 等公益事业。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基金的 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项目 的具体
2、实施。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该基金管理章程实施基 金管理。3、甲乙双方互相承认对方为其合作伙伴,并在各自网 站上予以公布并放置对方网站链接。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接受乙方捐款及乙方筹集的捐款,并在甲方设 立“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工2、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甲方设立的 儿童保险基金江西地区的唯一合作伙伴。3、甲方负责儿童保险基金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和遵 照捐赠者意愿的原则,按照约定用途管理和使用基金。甲方 收到乙方捐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实际捐赠人)开具 捐赠收据。4、甲方承诺并保证在管理儿童保险基金时不出现包括 但不限于将儿童保险基金挪作他用、侵占儿童保险基金等将 影响基金管理
3、、使用的情况出现。甲方承诺并保证每一季度 将儿童保险基金在甲处的情况与乙方进行核对,自觉接受乙 方的监督。5、甲方应出具文件,协助乙方协调民政部、卫生部和 保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为儿童保险基金运作提供支持与便 利条件。每月邀请领导参与儿童保险基金公益活动,并协助 乙方做好媒体宣传工作。6、甲方为儿童保险作品的联合制作单位,儿童保险作 品的著作权、版权等相关权益归乙方所有。7、甲方每月通过甲方官方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 公布影视文化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8、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大力宣传企业良好形象。9、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收取捐 款总额的4%作为项目管理费用。三、
4、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赠人民币万元;并负责为儿童 保险基金筹集捐款,乙方保证该捐款为合法财产且无权利瑕 疵。2、儿童保险基金办公室设在乙方。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儿童保险产品等基金项目的策划、制作、宣传、发行等工作, 保证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合法合规。3、乙方享有对所捐赠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可随时 查询并核对所捐赠资金的数额。4、乙方应将儿童保险基金项目的方案及预算报送甲方 备案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甲方将捐助款项拨 付乙方指定帐户。5、乙方在儿童保险基金运作过程中,根据需要开展相 关宣传活动,有权使用甲方名称、标识等有关信息,但须同 时报甲方备案,乙方保证在使用甲方名称、
5、标识等有关信息 过程中一切行为合法合规。6、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在社会上的良好信誉,不得做 出有损乙方声誉和权益的行为。7、捐赠总额的6%作为乙方筹资成本和工作经费,当工 作经费不足时,由乙方定向募集工作经费。四、支付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捐款一万元 人民币一次性拨付至甲方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五、保密1、甲乙双方应当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 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
6、、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该情 形下,应及时向对方告知相关内容。2、保密期限为旺。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自愿履行本协议条款,如任何一方不按 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并赔偿对方损失。七、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或者解除本协议。本 协议如需变更,需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八、通知1、本协议履行中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
7、以及 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 面形式,可采用书值(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 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以本协议中载明为准。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至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 相关责任。九、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协议 无法履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 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 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再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 可抗力事件
8、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 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 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 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 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 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 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 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 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
9、 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 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 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 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 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附件:1、 甲方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2、 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