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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防疫应急处置措施一、个人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oC)、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二、个人因需就诊,要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前往医院的路上及就医全程,应佩戴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应使用救护车或者私人车辆,如果可以,路上打开车窗。在路上和医院站着或坐着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一米)三、个人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迁移路径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按融史、动物接触史等。四、患者离开后,家属应对患者住所实施全面消毒,包括地面、墙壁、门把手、
2、空调系统、卫生间和桌、椅等家具,以及患者的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消毒剂可选择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剂、过氧乙酸等。五、疾控部门通知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或定点医学观察。观察期自与患者接触的最后一天算起。观察期间不必恐慌,要服从安排,做好隔离观察。必要时在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诊治等。异常症状处置“四个一律”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多个个体出现乏力、咽痛等症状,由学校启动本校应急处置机制后,一律由学校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就医或由家长接回;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家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师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