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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电挂(摘)牌安全要求1、挂牌前确认:断开相应设备的开关和刀闸;安全措施已全部完成;检修牌规定正面要有“停电检修、禁止启动”或“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字样;背面要写上班组和检修职工姓名及联系方式。2、高压停电挂牌要求(1)设备所属方停电挂牌要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于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装置)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接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装置)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
2、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2)检修方:检修挂牌时,原则上由检修班长挂牌,班级分散作业,由领导临时指认专人挂牌,并负责此项工作中的安全。3、摘牌前确认:该工作已结束,工作人员己撤离现场;该工作所有安全措施已解除,安全装置已恢复。检修完毕后要由挂牌人负责摘牌,他人不得随意摘牌。4、停电挂(摘)牌人发生变更,应在交接班记录或工作票等相关记录上明确说明。5、执行工作票制度的项目,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悬挂标示牌)。6、相关方需要挂(摘)牌时,应经设备所属方同意后方可挂(摘)牌。7、设备调试等工作需要临时停(送)电时,应重新按本指导意见进行挂(摘)牌。8、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停电挂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