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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对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I、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职工。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根据公司人事部(简称人事部,下同)统一管理与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二、招聘第三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回避人员为准。第四条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二)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会使用计算机。(三
2、)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1至35岁。第五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拟安排工作岗位;(二)要求所学专业;(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四)其它特殊要求。第七条人事部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部。人
3、事部根据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第九条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部签署审核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通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第十条人事部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三、试用和转正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4、,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公司总经理批
5、准时间为准。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部。人事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四)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五)利用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六)有其它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第十六条人事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
6、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部门实习或见习。四、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第十七条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第十八条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部。人事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第十九条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
7、对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部具体安排考核。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第二十三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
8、的事业心、责任感。(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第二十四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部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第二十五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五、
9、调入、调出、除名第二十六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申请,包括到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第二十七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公司将按制度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第二十八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制度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
10、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六、工资、福利第二十九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15日以打入工资卡形式的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
11、的8%发给。(四)试用职工按每80元发给。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第三十三条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o(二)其他职工报销90%。第三十五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七、考勤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
12、探亲假、按制度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制度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第三十七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公司工作时间制度,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10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10日报人事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第三十八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制度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第三十九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第四十条职工因私事需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
13、事假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制度享受医疗期待遇。第四十二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七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邯郸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四十三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
14、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二)已
15、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第四十四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四十五条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备案。(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第四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旷工者,旷工半日扣除一日工资,一天不支付当日工资,并另扣一日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因劳动者本人旷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