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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为进一步拉动消费市场回暖,促进社消零平稳增长,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广东省商务厅下达我市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243万元(粤商务建函(2022)56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消费奖励项目,用于促进消费相关的工作,包括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县域汽车综合卖场,鼓励品牌开展连锁经营,建设各类消费集聚区,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
2、。二、工作依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56号)。三、申报条件支持对象应为在揭阳市内注册登记、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商贸流通企业,同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方向资金奖励。四、支持方向及标准主要用于促消费奖励项目,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新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或项目。(一)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重点零售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企业给予支持。支持内容包括: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广新技术
3、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连锁经营,发展社区、乡村等下沉市场,产销衔接,品牌建设,流通集约化、标准化转型等。(二)建设县域综合汽车卖场。鼓励支持在县域设立汽车综合卖场,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开展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丰富和便利农村地区汽车消费,引导汽车销售渠道下沉,发展农村汽车消费市场。(三)鼓励品牌开展连锁经营。鼓励引进大型知名连锁企业。支持品牌企业通过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模式跨区域拓展。鼓励大企业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发展社区便利店、超市、生鲜店、餐饮店等直营连锁。(四)建设各类消费集聚区。结合实际打造餐饮消费集聚区、老字号消费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集聚区以商贸为主体,集聚较多品牌,有
4、一定数量有影响力的零售餐饮等经营单位,具备餐饮、文化、休闲和娱乐等功能,市场定位清晰,建筑风格鲜明,设施设备齐全。(五)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根据省、市商务部门要求举办“春夏秋冬”四季促销活动主题安排,举办相应的促消费活动,营造浓厚的促消费氛围。要做到市县联动,政企协联动,各地促消费特色活动要结合消费券热点,要聚焦商超、餐饮等高频消费场景,及当地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突破时间、突破空间,全面激活夜消费“引擎”。要在各步行街(商圈)、便民生活圈举办专题促销,力促形成“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红红火火、沸沸扬扬”的浓厚氛围。五、资金安排(一)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
5、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30%,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二)建设县域综合汽车卖场。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三)鼓励品牌开展连锁经营。对品牌连锁零售企业在我市新设直营或特许加盟门店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30%,其中每个门店奖励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四)建设各类消费集聚区。对每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总费用的30%,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
6、助资金。(五)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1、组织系列专题促消费活动。各地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借助暑期、国庆前或学生开学季等大型购物促消狂欢日的有利时机,开展消费促进主题活动,重点推出夜经济、步行街(商圈)等促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活动组织、宣传等方面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2、扩大家电消费。组织在市内注册登记的大型家电企业开展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支持消费者购置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给予活动组织、宣传等方面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3、开展电商促消费。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促销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组织结合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地方性网络促消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活动组织、宣传等方面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请项目申报单位于9月16日(星期五)前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材料目录要求,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20日(星期二)前统一将书面申报材料和推荐函报至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