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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文件起草背景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美容师,对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在温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工作中,环卫工人更是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据现实反映,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普遍存在生产生活条件艰苦、薪酬待遇低、社会认同感不足等相关问题。在当前我市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政策牵引下,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环卫工人低收入群体高质量就业,是政府部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稳增收补短板的必要举措。二、起草过程10月14日,李无文副市长
2、召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环卫工人待遇保障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借鉴先进城市做法,并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属地环卫工人队伍基本现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情况;与环卫工人、保洁企业、属地主管部门等多次座谈交流,研讨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的具体举措。结合各部门研究及座谈调研结果,我局于10月25日,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初稿),并书面征求各部门及各区政府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文本,形成本次意见(意见征求稿)。三、主要内容通过出台意见:一是提高环卫
3、工人基本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待遇水平。将其月基本工资收入提高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将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出勤日20元;建立环卫工人冬季低温保暖补贴。规定了保洁企业对环卫工人的社保缴纳、工资福利发放等相关义务,为后续环卫保洁招投标提供政策依据。二是落实环卫工人住房保障需求。要求住建部门、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环卫工人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充分盘活闲置资源就近就地帮助部分环卫工人解决住宿问题,计划在2023年底前满足全员住房需求。三是建立健全环卫工人工资监管制度。建立环卫工人工资款与其他保洁款分账管理制度,要求在温州地区承揽环卫保洁相关业务的企业均需以专用账户为渠道,由银行转账至环卫工人实名账户,落实环卫、人社部门在规范环卫工人工资账户监管、劳动劳务监察等方面职责。市相关部门、各级政府进一步形成保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