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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占道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的要求,巩固深化城市品质提升成果,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巩固深化“城市品质提升”专项整治,强化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对项目占道施工审批程序、现场公示、围挡设置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强化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
2、升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动态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检查方式坚持属地监管原则,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检查内容及治理方式(一)检查占道施工审批程序是否完善。涉及占道施工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占道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边建边批、程序不规范以及未建先围、围而不建等情况。治理方式:将未办理占道审批手续的项目信息抄告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处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审批手续;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拆除违规搭建的施工围挡。(二)检查占道施工工地现场公示情况。经批准的临时占用、挖
3、掘城市道路设施的施工项目,是否将有关批准文书在现场显著位置规范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包括申请单位、许可路段、占用期限、占用范围、施工单位以及监督管理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否设置占道安全警示标志。治理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规范公示有关批准文书及占道施工信息,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示。(S)检查占道施工工地围挡是否符合要求。围挡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的通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2)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98号)文件要求设置。治理方式
4、: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整洁、连续、规范设置围挡。(四)检查工地是否超期施工。各建设单位是否牵头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通过方案论证、施工组织设计优化等手段,落实合同工期,严格在占道审批时限和范围内进行施工。治理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合理设定工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避免超时限超范围施工。发现超时限超范围施工的,及时将工程项目信息抄送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处理。(五)检查工地占道施工动态管理的情况。各建设单位是否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结合施工实际,对占道施工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已经完成施工内容可以退出的场地,是否及时拆除围挡、清理建筑垃圾、修复平整路面、消除安全隐患。治理方式: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拆除围挡,
5、清理现场,恢复路面,消除安全隐患。四、工作要求(一)细致梳理,全面排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安管总站要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摸排梳理,确保辖区占道施工项目“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辖区内占道施工项目立即进行全面拉网排查,对违反规定的占道施工行为予以处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月24日18:00前将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项目台账(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占道施工专项检查情况(包含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报市安管总站(联系人:游萌;联系电话:17784742508;邮箱1059666759)。市安管总站汇
6、总全市情况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二)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应按照立查立改、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压紧压实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及时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将适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违规占道施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相关责任部门处理。(S)健全机制,注重长效。完善统筹协调监管机制,将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情况纳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安管总站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内容,常态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巡查检查,对占道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精细化监督管理,将建设过程对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减小到最低。鼓励市民、媒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实现精治、共治、法治。附件:L房屋市政工程占道施工项目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