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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力调配管理制度1、酒店劳动力调配权属于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均不得擅自对外招聘人员和进行跨部门之间的调动。其职责是:(1)负责员工的统一调配管理。(2)负责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调动及向外流动。(3)负责招聘员工、安置退伍军人及吸收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新进员工。(4)为各部门工作需要,借用或招用临时、季节性的劳务工。2、劳动力调配的原则和方法(1)坚持“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按编制定员组织生产服务,如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人员分布不平衡,先在部门内部平衡,如无法解决,报由人力资源部先在店内调整,如仍无法解决的,则由人力资源部实施对外招聘。(2)确保经营部门有足够的劳动
2、力,不得随意把劳动力调往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或从事非生产服务性的工作。(3)充分考虑劳动力的技术等级和劳动力强弱等因素,量才使用,人尽其才,人事相宜。(4)提倡全局观点,反对本位主义。由于工作需要抽调编制定员范围人员时,部门应坚决服从。(5)员工工作调动时,部门应逐渐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调入部门报到,拒不报到后不服从分配者,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6)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安排,一律按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调入通知单上写明的工种进行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技术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工种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待批准后,按调整改行后的新工种待遇执行。(7)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人员的增加、专业人员的调动、关键设备和要害部门的人员变动,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商量并报酒店领导批准后执行。(8)酒店职能部室因工作需要,须借用经营部门员工,一般应在借用前的三天内提出申请,提出借用原因、对象、人数及起讫日期,经酒店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借用通知单办理借调手续。借用员工期满后,应立即回原部门,如需继续借用应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