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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室内空气的消毒管理制度一、类环境包括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W4CFU(15min直径9cm平皿)。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或医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消毒达规定时间后,可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可用于有人在房间内空气的消毒,空气消毒机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所用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h)必须是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二)应查验其检测报告和经卫生行政部门发证时批准的使用说明书,卫生部的卫生许可批件。(三)H类环境均为有人房间,必须采用对人无毒无害,且可连续消毒的方法。二、In类环境包括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这类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可采用下述方法:(一)选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二)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的紫外线灯,新灯的辐照强度不得低于90uWcr使用中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不得低于70uWcm2,凡低于70Wc2者应及时更换灯管。四、IV类环境包括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注射、换药等)室;输血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这类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宜径9cm平皿)。消毒方法同HI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