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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区域动土作业安全规程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1.2 引用标准HG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1.3 定义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4 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肩附录。4.2 动土作业前,项目建设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动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4.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8.1挖掘土方
3、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4 .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4.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L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及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4.8.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4.
4、8.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辅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4.8.6在摘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线装新的,后拆旧的。4.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10在化工危险场所作业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 12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
5、业证。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5.2 动土申请单位在总务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5.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5.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总务部,有总务部汇同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最后由总务部门审批。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5.6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安全科、总务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注:动土申请单位即项目建设单位附录:动土安全作业证申请部门:施工单位:作业地点:作业起止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项目负责人: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施工负责人: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安全科负责人意见:部门审批意见:总务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