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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销售合同的签订及授权传递归档等过程,加强销售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合同(协议)第二条公司合同的种类及形式(一)公司合同分销售类合同、采购类合同、广告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本办法只规定销售类合同的规范和管理。(二)销售类合同分为:产品订货合同、经销协议、销售补充协议。第三条销售合同签订的原则(一)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三)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四)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
2、,除及时结清的经济事务外,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应严格遵守、全面履行。(五)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三章合同(协议)签订、授权第四条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一)合同字迹书面清楚、工整,不能使用繁体字、同音字,没有错别字。(二)合同内容应完整;价格、数量、金额、产品配置说明和付款方式五个要素不能缺项(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终签有效),要清晰、明确。(三)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四)凡经公司授权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在合同货款支付方式条款中,必须写明货款按合同章账号转账(电汇)方式支付。(五)以甲方单位名义签订合同,必须审查单位是否有合同签订的资格,同时写单位和
3、工程项目全称,且加盖单位印章方可有效。(六)合同页面不得涂改,更不能掩盖原文,若需改动,必须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进行,且需在改动处加盖更改单位印章。(七)合同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A)承诺得当,合同签订人只能在自己权限和公司规定范围内承诺相关条款。(九)两页(含两页)以上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或骑缝加盖公司印章。(十)遇到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第五条工程合同的签订与授权(一)工程合同的签订实行先授权后签订、先授权后报价的原则。对同一区域内存在多家经销客户或直销业务经理,实行工程报价登记备案、授权办理,若业
4、务出现交叉或争议时,公司将首先保护授权人的权益,具体办法见工程业务管理办法。(二)凡是以公司名义盖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其货款必须汇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否则不予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对同一区域有多家经销客户,必须有工程项目授权书作为必要条件。(三)对直销工程业务合同中的付款条件作为合同洽谈的首要条件考核,擅自作主签订合同对责任人处50-200元/次罚款。1、货进场付至该批次总货款的65%予以安装;2、安装完毕付至该批次总货款的80-85%;3、结算完毕付至总货款的95-97%,质保金3-5%,质保期1-2年,款不付清或未履行付款条件,公司有权不交付使用;如果低于以上合同付款条件,请示集团权限领导签批
5、后方可执行。(四)对合同相关违约责任、违约金、价格、付款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合同,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第六条经销客户合同:(一)如果客户订单特殊,须单独由客户所在部门或业务管理部根据工艺定额与客户就单项工程签订销售协议,明确出厂价格及相关责任义务;(二)产品销售合同:100万元及以下由各公司总经理签批一100万元以上由集团分管领导签批。()经销协议、销售补充协议:50万元及以下由各公司总经理签批一50万元以上由集团分管领导签批。第七条合同的审批(一)业务部门或营销管理部填制工程合同预算及合同审批表;(二)业务部门或营销管理部根据合同金额填制盈亏核算表,附
6、在工程合同预算及合同审批表后边。(三)对约定业务费合同,不分业务大小,由经办人在工程合同预算及合同审批表中明确,经办人一部门主管审核一分管副总审核一总经理签审一1000以下元由集团总经理签批-HOOO元以上集团董事长批准。(四)合同审核1、合同技术参数审核:由战略合作部分管标书副部长负责审核;2、战略集采合同与单项目价格、付款条件审核由营销管理部合同经办员审核。第八条集团行政部凭工程合同预算及合同审批表用印,战略协议凭用印申请单用印。第五章合同编号与归档第九条所有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统一由战略合作部进行编号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或对外传递。第十条销售合同归档(一)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归口战略合
7、作部管理,直管项目合同各业务部门需存档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战略合作部至少保存一份合同原件,并按规定予以归档编号存放,由战略合作部每年3月份将上年度合同原件移交给财务部存档(必须具备双方签字的移交手续)。战略合作部每季度清理一次合同存档情况,对未收回的合同落实责任。(二)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传回战略合作部归档,如果未按时传回的经销合同将直接停办所有业务。(三)签订的战略协议由合同管理员扫描传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营销客户服务部部长、业务管理部部长。(四)合同保管:由战略合作部对合同进行分类保管,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第十一条合同借阅与复制战略合作部建立“合同借阅登记表”,若因业务需要借阅或复制,必须由本人登记签字方可借出,在使用完毕后归还战略合作部并作登记签字注销,若当日无法归还的必须凭主管领导签字依据方可借出。第六章考核第十二条凡未按本办法执行,按20-5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一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