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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地下、地上及周围建筑物保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开挖会可能对既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地上构筑物产生影响,施工时采取如下措施:1、详细阅读和熟悉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电缆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组织各管线、电缆等管理单位的协调配合会,进一步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对影响施工的地下管线、电缆等开挖不要的样洞,核对弄清地下设施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保护现有设施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图纸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设施情况。3、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设施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负责人
2、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人员遵守技术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4、开挖过程中,遇有电缆、管道或其它构筑物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会同处理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尽量临时迁移;如无法迁移,必须挖出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二、地下工程桩的保护本工程池体下部为预制力碎管桩,开挖时,应对其进行保护,避免碰撞预制桩。1、开挖过程中,由技术人员放出工程桩位置,开挖时根据工程桩位置进行开挖。2、采取合理的开挖顺序,并且当预制桩间距较小时,反铲挖掘机改为小斗挖掘机进行开挖。3、开挖前,技术人员提前掌握预制桩的深度。开挖时,测量人员随时用水准仪控制开挖深度,严禁超挖。开挖过程中对需要进行截桩的,提前与监理、甲方、设计沟通、协调,允许后,方能进行截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