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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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总体要求,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我市房屋交易、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打造运转流畅、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增强群众和企业幸福感和获得感。二、工作目标2023年9月底前,不动产登记所有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

2、完整,信息连通共享到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不动产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不动产一窗联办窗口只需一次申请,通过信息实时共享即可完成“一次就办好”不动产登记的目标。三、工作任务(-)设立一窗联办窗口。调整现有窗口设置,将分置的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窗口调整为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由不动产登记人员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完成数据一次录入,同步将数据推送到登记联网平台,相关部门从联网平台调取所需资料并联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审核、交易备案、核税收税、登簿颁证,实现信息化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

3、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二)简化办事程序。编制统一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大幅度减环节,取消强制合同网签、强制查档、重复权籍调查等前置环节。确需权籍调查的,要减少调查用时。除因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土地权利外,其他不动产登记实行审核岗位负责制,不得进行多层审核、件件报批。杜绝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职责分割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承担相应责任。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与业务量大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专线连接,实现预告、抵押等登记业务线上“不见面”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三)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梳理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明确登记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制定统一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推行告知承诺制,代替难以获取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人一次申请,只提交一份纸质资料。身份证明只提交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采用电子化采集设备录入系统分发共享共用。各相关部门对需存档的材料网上打印分别存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5、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四)分类压缩办理时限。除农村统一开展的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外,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申报事项,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实体经济企业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权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其他登记即时办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五)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连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加快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和补充权籍调查工作进度,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6、库;住房保障、税务、市场监管、民政、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信息,提供的信息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住房保障部门要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备案信息实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测绘、土地测绘部门要将已有的测绘成果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及时审核更新入库,完成所有房屋落宗落幢。实现“一家采集、自动交换、实时共享”。部门之间信息交换通过后台进行,变“群众窗口间来回跑”为“数据部门间网上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自然

7、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全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加速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深度对接。依托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申请平台,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七)改进权籍测绘模式。按照便民利企、服务高效原则,开展房屋、土地一体化测图配图,避免群众多头、多次申请测绘业务。所测图件按不动产落宗

8、建库要求标配坐标,实时传送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有的测绘成果不再重复测绘,直接配图,减轻企业或群众负担。(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A)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制定窗口人员行为规范,厚植“为人民办证”理念,加强岗位考核和服务评价,提升服务效能。以便民、醒目、整洁为原则,优化窗口布局,设置导办台、查询台、自助服务区,增加自助服务设备,增设受理窗口,整合核定、登簿、缮证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和舒适环境。开展为办证对象免费邮寄证书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

9、时限:2023年7月31日)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主动协调,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完成窗口调整、平台升级、数据连通和人员调配等工作,按要求公示办事时限,公布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向社会作出承诺,务求取得实效。(二)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最多跑一次”“限时办结”等服务模式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工作的跟踪指导。市政府将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成效不佳、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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