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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3月中旬以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科技局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汽车产业新城、即墨市创智新区、国际院士港等单位,召开了市政府相关部门、高校院所及科技企业座谈会,书面征求了各区市的工作建议和意见。5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
2、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宣传法律为抓手,以提高自主创新为核心,以服务产业发展为主线,通过“协同创新、企业集聚、平台打造、人才引领四轮驱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全市开展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估,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情况作为地方支持高校院所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探索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混合所有制改革,保障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允许高校院所、职业(技工)院校将不高于30%的编制员额用于聘任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
3、企业科技人员兼职,财政按编制内人员标准拨付经费,进一步推进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人员交流。2016年驻青7所主要高校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9.94亿元,8家科研机构技术成交额8.04亿元。二是突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鼓励企业购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给予补助。2016年13家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获得补助44万元。三是打造平台,充分发挥平台载体支撑效能。积极推动多类型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实现各类优质科技要素和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2016年全市孵化器累计竣工面积1298万平米,投入使用面积894万平米,12个创业街区建成投用,新增国家级孵化器、众
4、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载体55家,总数居副省级城市首位。四是深化服务,转化工作链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提供政策依据;全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有效的的科技管理机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在强化技术转移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建成国家专利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8个专业领域分中心,全部实现技术交易零突破。完善智库基金、孵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链条,各类基金共为13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5.5亿元。二、存在问
5、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近年来,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稳步推进,实现较大突破,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科研与经济结合亟需加强。科技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分割,相近产业或者关联产业内的企业之间及科研机构尚未整合成专业化协作和联合研发转化体系,导致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部分科研人员、高校教师科研选题与本地资源、产业特点结合不紧,导致用户急需的科技成果生产不足,引进的成果难以成熟、配套,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相关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亟需完善。全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引导和放大效应还不明显,技术
6、类无形资产定价难,价值评估流于形式的现实难题,影响了单位转让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境外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审批环节多,影响了转化时效性;科研评价存在“重研发,轻转化”、“重基础,轻应用”、“重论文,轻专利”等问题,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三是产学研合作形式还不紧密。目前我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相当一部分是实验室成果,实现商业化转化还需要进行中试提高技术成熟度。由于高校、院所自身中试熟化条件有限,投资商和企业对尚未完成产品化开发的成果投资意愿较低,导致科技成果在向市场转化的过程中,存在关键环节投入缺位的问题。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合作主要为技术咨询、技术引进、委托开发等形式,技术入股、风
7、险投资、利润分成等新的紧密合作形式还不多,高校院所更愿意转让技术、获取利润,企业与高校之间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四是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我市企业研发投入质量不高,结构不优的问题普遍存在,表现为研发投入强度低,科学研究和原始创新活动弱化,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比例低,整体没有进入内生增长、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多数企业尤其是民办企业的规模较小、科技意识不强、劳动者素质不高,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弱,难以吸纳科研成果进行中间试验并用于生产。五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优化升级。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单一,社会化科技投资机制不健全,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基地少,缺乏成果转化
8、的风险分担机制。各区市的科技服务业起步晚,技术中介、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低,权威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投融资咨询、信用评价等机构等较为缺乏。三、工作建议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要求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今后一段时期,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从机遇来看,国家实施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创新驱动等重大发展战略带来新利好,新修订的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将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释放出更新活力。从挑战来看,国内外仍处于经济下行趋势,企业转型升级、新旧动
9、能转化任务艰巨;区域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对重大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此外,土地、资源、能源和环保的刚性约束也越来越严格。这就倒逼全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打通成果转化这个“中梗阻”,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评价机制,夯实各级政府职责,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围绕重点产业建设,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小组或研发中心,培育并依托龙头企业或示范基地,有计划地组织一批产业技术集成与工程化研发活动,开展一批重
10、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行动,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促进产业升级壮大。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机制,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努力把企业推向创新主战场,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活动的主体、成果运用的主体和研发投入的主体。要继续维护和发展好市场在创新创业中的决定性地位,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好的条件。二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重视中科系、高校系、企业系、国际系等高端创新资源的引进,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营造重才育才的良好环境。完善科技人员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参加职后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加强业
11、务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努力提高科技人员福利待遇水平;对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保接转等方面提供方便;加大对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力度,特别是对学科和技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要舍得投入、舍得成本、舍得给政策,真正做到“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努力搭建尊重、包容、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按照新修定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大胆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引导技术人员以技术成果参与分配或创业,培养一批专家型企业家队伍。三要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源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将破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融资难作为着力点,注重政策引导,加快建立“政府财政科技投入+
12、担保贴息+产权质押+股权融资+风险投资+保险”的科技金融体系,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加大财政性科技经费投入,有效整合项目、集中资金、聚集财力,建立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支持重点项目、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转化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认真落实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四要加快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水平。要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好,着力提升各类工业园区的质量和档次,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建设,使之真正成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基地”、创新成果转化的“桥梁”。要着力完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不断拓展产学研合作对接的深度和广度,使企业与科研院
13、校形成利益攸关的共同体,努力在合作研发、技术成果转化等科技要素集成上取得新的突破。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中介服务组织,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国家专利技术O交易中心建设,培养专业科技经纪人团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让科研成果“用起来”。五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着力强化中间环节。要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加大对区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围绕企业最关心、最能得到实惠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要着力加强科技成果转让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咨询、风险投资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好中介服务机构对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建设,拓宽成果转化的信息渠道;着力加强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基地等研发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成熟配套、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