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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向县政府上报灾害信息和灾害救助工作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和灾害救助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按照县政府安排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协助各乡(镇)政府做好转移、安置、慰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申请、分配、管理省、市下拨和县本级的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及生活类救助物资;指导做好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与相关部门、乡镇的沟通与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负责指导、协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负责因灾害引发
2、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减灾救灾资金物资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监督;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灾后重建规划,争取年度国家和省、市防灾减灾建设项目投资;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抢险及生活类物资储备;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物价秩序;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等工作;协调灾区粮食调运,保证灾
3、区群众生活。县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学校复学等教学组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灾区共同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负责指导学校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科技局:负责鼓励和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灾害监测预警及评估技术研究,加强遥感、无人机、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升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县工信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运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协调储备物资的应急调度工作;负责保障灾后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4、;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应急通信保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电力企业、通信行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维护灾区应急期间社会及交通秩序。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灾害救助资金,与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向省、市财政部门申请灾害生活补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制定完善各类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省、市灾害救助补助资金,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
5、警信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分析论证地质灾害成因、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协助开展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土地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沙尘暴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I;负责指导林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配合
6、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配合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应急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处置意见,配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灾后城乡住房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及居民房屋和非住宅用房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抢修被毁公路,确保救灾人员、受灾群众、物资运输的畅通;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车辆开通绿色
7、通道;组织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指导公路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水务局:负责旱洪灾害信息预报和灾害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抗旱防汛及水利工程设施抢险工作;负责抗旱防汛物资的调度、储备和应急调运;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抗旱减灾、防洪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含草原)病害、虫害、草害、鼠害、动物疫病、草原防火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鼠害、重大动物疫病、草原防火信息;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鼠害、重大动物疫病、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
8、传工作;组织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处理;负责指导农牧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商务局:协助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负责指导商贸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文体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和应急救助日常演练,提高应急救助水平;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在灾害中做好公共文化场所的群众疏散和应急自救工作;指导、协调做好灾害中图书文献资料和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指导做好灾后重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以及开展防灾
9、减灾主题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广电系统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损统计数据。县卫健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因灾伤病人员救治、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监督、心理疏导干预和疫病隔离封锁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方病、传染病等各类疫情疫病的防治措施知识宣传,开展灾区群众健康教育;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恢复重建工作中扶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相关优惠政策,简化手续;维护灾后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行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建材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灾后市场商品质量安全;按职责协调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平抑市
10、场物价等工作,确保灾后市场供应安全有序,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基础统计数据,为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提供依据。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引导灾害易发贫困地区在制定扶贫产业规划和扶贫项目论证中,立足防灾减灾理念,鼓励发展抗干旱、低温、防雹且有利于保护生态的农业产业;对因灾返贫人口及时摸底登记、建档立卡,列为扶贫帮扶对象,加大扶持力度。县人武部:负责指导民兵预备役人员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协调驻陇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解救受灾群众,排控重大险情,保护重要目标,抢运人员物资,实施专业救援,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武警中队:负责营救受困人员、疏散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
11、,抢运重要物资,抢修公共基础设施,参加医疗救护、疫情防控、心理疏导,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县科协:开展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和新科技、新技术在防灾救灾领域的推广普及工作。县红十字会:参与灾害救助,开展救灾捐助和现场伤员救治等工作,宣传普及群众性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知识。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及其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负责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气象监测台站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气象监测台站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地震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
12、区与邻市、县(区)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地震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负责指导地震监测台站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地震监测台站灾害损失统计数据;负责已发生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县供电公司:接受省、市、县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指挥,及时修复受灾地区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掌握受灾地区电网受损情况,提供重要用户及居民安置点临时电源,配合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减灾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各类灾害的监测预警、日常巡查和应急值守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体系,靠实各站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对灾害易发区域和重要场所实行网络化管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各类灾情损失和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