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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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整治市容村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新环境,根据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6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河湖“清四乱”等活动,以整

2、治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线缆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房墙棚圈乱搭乱建、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河道砂石乱挖乱采等为主要内容,细化整治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拓展城乡环境整治广度深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二、整治重点(一)全面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深化巩固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持续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脏治乱,拆旧排危,根治脏乱差顽疾,达到航拍巡查和视野之内无垃圾。完善日常保

3、洁机制,财政兜底保障,按照200名村民配备一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建立保洁队伍,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实现村庄日常保洁常态长效,所有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密度,健全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形成便捷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在街道社区和乡镇、行政村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广应用垃圾气化焚烧等新技术新工艺,提升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乡镇垃圾焚烧站(填埋场)建设进度。区垃圾分类试点有序推进,其他县市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单位进行试点,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

4、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二)全面清理城乡柴草杂物。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动员青少年学生和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铁路沿线、河塘沟渠、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荒滩洼地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建立评比激励机制,定期评比按时兑现,将清理柴草乱堆乱放纳入“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项目内容。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铁路安保区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培育巩固一批废旧农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企业,增设回收网点,引导和督促广大农户采取打包打捆、空闲地集

5、中堆放、秸秆还田、粉碎覆盖等措施,有序堆放柴草秸秆,达到“屋顶柴草不见、饲草粉碎存储、闲置柴草打包、草渣集中堆放、物资有序回收”目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团市委;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三)全面清理城乡线缆牌匾。全面清理整治广告牌匾,违法广告牌匾进行拆除,污损广告牌匾进行清洁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加固维修。清理整治“牛皮癣”,加大乱拉乱挂广告横幅、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清理管控力度,组织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贴小广告的行为。清理整治城乡“蜘蛛网”,统筹协调产权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线缆凌乱低垂、废弃线缆拖地、各种线缆乱拉乱接乱悬挂等影响市容村貌

6、的,采取一杆多线、捆扎线缆、清理断头线缆、拆除废弃线缆、入地敷设等方式进行清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酒泉日报社、酒泉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酒泉分公司、中国移动酒泉分公司、中国联通酒泉分公司、中国铁塔酒泉分公司、国网酒泉供电公司;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四)全面整治城乡房墙棚圈。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对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畜禽圈舍、临时棚房、露天茅厕、枯井旱窖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安保范围内的彩钢棚房、牌匾枯树,实现环境整洁优美、视觉美观和谐的目的。动员农户对自住院落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

7、观原则进行修缮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划出警戒线或设置警示标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筹措资金进行改造提升,塑造体现酒泉民居特色的风貌。通过开展“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畅通生命通道”违法建设整治、居民楼院违法建设整治等治理行动,大力清理整治各类违法建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五)全面整治城乡公共空间。清理公路、铁路、河湖沟渠沿线散落积存垃圾,拆除废弃坍塌建筑,清除桥涵隧道存量垃圾,解决公路、铁路桥涵隧道、河湖水域脏乱差问题。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力度,打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和公共

8、区域乱堆乱放行为,整治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乱占、乱挖、乱建现象。依法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导致违法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全面整治城乡主次干道乱停乱放、挤占道路的现象。注重引导,加强管理,合理设置地摊夜市场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中铁兰州局嘉峪关工务段、嘉峪关车务段、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六)全面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运行监管,持续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强化城区老旧管网设施维修改造,全面完成23.29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全

9、面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全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未纳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体系的乡镇,建设完成小型污水处理站并达标运行,加快实施乡镇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实现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体系全覆盖,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加大农村户厕改造力度,加快行政村公厕新建改造进度,2020年新建改建120座行政村公厕,整村推进改厕村150个,农村户厕改造普及率达到50%以上,行政村公厕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制度,启动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七)全面整治河道采挖。加强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巩固河道采砂整治成果

10、,切实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对规划确定的有采砂任务的河道(段)落实四个管理责任人(县级以上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持续加强对河道采砂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偷采盗采、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各类违法采砂行为,未经批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筛砂、洗砂、堆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转运、销售砂石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整治。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采砂规划要求进行行政许可和监管,对在禁采期、禁采区非法盗采和超许可开采等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对采砂时形成的砂坑、砂堆及被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

11、(岸坡)进行整治修复,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已发放许可证的采砂场,应明确专人负责,设置明显标识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三、实施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15日一一6月25日)。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城乡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县(市、区)全面梳理排查城乡环境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一一9月20日)。统筹协调,整合各方面人力、物力、财力,按照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城乡环境整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市、县(市、

12、区)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通过集中整治,既治标又治本,多措并举,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根治“脏、乱、差”,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S)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对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住建局。(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一一10月31日)。县(市、区)对城乡环境整治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整治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每个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并于11月底前将专项行

13、动工作情况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专项行动负总责,要把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环境卫生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及时跟踪报道城乡环境整治专项

14、行动,注意总结经验,发现报道典型,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有力的监督跟踪,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S)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具体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把专项行动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巩固治理成果。(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创新运用市场机制

15、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动群众筹资筹劳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形成互为补充、多元投入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建立社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实现社区村庄环境自我管理。以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市、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到集中整治有措施、长效管理有制度。县(市、区)、乡(镇)两级要持续完善村庄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渠道河道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成效。市直相关部门要全程跟踪任务目标落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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