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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和加强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促进各院(系)毕业生就业管理与就业指导体系的建设,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梃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集体奖:(一)在本学年度毕业生文明离校期间,本院(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没有发生管理事故,毕业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事件。(二)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业绩突出,本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前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不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按照AA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体系所列细则进
2、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评选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个,并在全校公示。对获奖单位分别给予2010元的奖励。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班班导师,可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一)认真执行有关就业指导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关心学生,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二)负责的毕业班离校前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超过省、学校平均就业率。(三)各院(系)参照AA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体系所列细则对毕业班班导师实施评分,并按照毕业班班级数量的15%推荐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不足1名的院(系)如符合条件可推荐1名。(四)院(系)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先
3、进个人”应优先推荐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达到100%的毕业班班导师。第五条符合第四条第(一)、(二)项条件且毕业班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达到100%,但未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毕业班班导师可申请“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由校就业指导委员会对院(系)推荐的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班班导师的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人选,并在全校公示。对获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的班导师给予400元的奖励,获就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的班导师给予201元奖励。第七条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以省教育厅统计、公布的为准,离校前就业率截止时间为6月30
4、日。第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2014年8月制定的AA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同时废止。附件AA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指标体系序号测评指标分值评分细则说明院系自评学校评分1工作保障41落实“一把手”工程,与学校、院系班导师签订就业工作责任书每项05分,提供材料21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撰写就业工作总结每项0.5分,提供材料31召开全院就业工作会议专门探讨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3次及以上得1分,3次以下每少一次扣05分,提供材料41建立本院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机制提供证明材料5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81举办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每次0.5分,1分封顶(图片,文字小结)61
5、举办毕业生专题培训每次0.5分,1分封顶(图片,文字小结)71对在校生开展创业教育活动和其它就业服务每次0.5分,1分封顶(图片,文字小结)81配合学校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1分94大力宣传发动学生报名参加职业规划大赛与创业大赛0.5分,图片,文字小结10认真组织院系大赛初、复赛0.5分,图片,文字小结11获校优秀组织奖1分12获个人奖获省十佳2分,优胜奖1.5分;获校十佳1分,校优胜奖0.5分;相同项目不重复计分,2分封顶13就业服务203有市场开拓计划与措施,有企业走访记录和小结每项1.5分142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每建立1个0.5分,2分封顶,查看合作协议15
6、1积极开拓建设毕业生信息发布渠道(如网站、短信、qq群、宣传栏、微博等)每项0.2分,共1分160.5构建校企交流信息化平台0.5分171.5积极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院系就业相关新闻、资讯或信息每采纳1条0.5分,L5分封顶181为企业和毕业生编印就业相关宣传资料每项0.2分,共1分193组织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形成报告3分,提供证明材料203组织进行市场需求调查并形成报告3分,提供证明材料212主动联系企业来校招聘每1家0.5分,2分封顶,要求有招聘登记和后续跟踪小结222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我校大型招聘会组织参会企业4家以上者2分,4家以下者1分(需提供企业名单),未组织企业参会者不给分23
7、1就业困难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帮扶成效100%就业1分,否则不给分24就业管理168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含就业网和省就业系统)每漏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52按时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未请假情况下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62按时通知、组织毕业生上交资料费、推荐表、登记表、办理暂缓等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270.5院系大力宣传预征兵相关政策,0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281.5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预征兵并完成任务达到指标者L5分,完成80%者1分,完成60%者0.5分,60%以下者不给分290.5院系大力宣传基层就业相关政策0.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301.5积极组织
8、学生报名参加基层就业(西部计划、村官、三支一扶)每参加一人加0.2分,总1.5分封顶,提供名单31工作实效488离校前就业率(6月30日)离校前就业率计分分为2个部分:一是与校平均就业率比较,满分分值为5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达到校平均就业率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0.5分,5分封顶;低于校平均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1分保底。二是校内排名,满分值3分;排名第一的为满分,以后每降一位减0.1分,即保底分为1.8分,如有并列情况之下排位相应轮空。3224初次就业率(9月1日)初次就业率计分分为2个部分:一是与校平均就业率比较,满分分值为14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达到校平均就业率计10分,每
9、超过一个百分点加0.5分,14分封顶;低于省平均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如果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则一次扣完,不再按照以上办法减分)。二是校内排名,满分值10分;排名第一的为满分,以后每降一位减0.2分,即保底分为7.6分,如有并列情况之下排位相应轮空。338总体就业率(12月10)总体就业率计分分为2个部分:一是与校平均就业率比较,满分分值为5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达到校平均就业率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0.5分,5分封顶;低于校平均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1分保底。二是校内排名,满分值3分;排名第一的为满分,以后每降一位减0.1分,即保底分为1.8分,如有并列情况之下排位
10、相应轮空。345工作强度当年毕业生数100人或以下为1分,100人以上至201人以下为L5分,201人以上300人以下上为2分,300人以上400人以下为2.5分,400人以上500人以下为3分,500人以上600人以下为3.5分,600人以上700人以下为4分,700人以上800人以下为4.5分,800人以上为5分。351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和调查要求有调查和登记记录361八月份各院系就业检查院系有检查有记录和情况登记得1分,否则不给分372学校抽查学校抽查如发现问题学生比例超过抽查总数的15%的不给分,低于10%高于5%的扣1分,低于5%高于1%扣0.5分,低于1%的不扣分382省抽查省抽查无问题得2分,问题学生占毕业生总数0.5%以下1.5分,0.5%1%之间1分,1%L5%之间0.5分,L5%以上不给分391就业诚信违约率达到2%及以上扣1分,否则不扣分40就业研究加分项目公开发表就业工作文章发表核心期刊,每篇2分:非核心期刊每篇1分,不封顶。41科研立项国家立项3分:省级科研项目每项2分;校、市级科研项目每项1分,不封顶42就业率加分项目离校前就业率,初次就业率,总体就业率就业率达到100%,每达到一项加1分总计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