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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控状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批准:审核:编制: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生效日期:2017年04月01日编制部门:设备部1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3职责3.1 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组织实施。3.2 安环办负责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对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
2、 3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账。3.4各专业职能部门应协助、配合安环办做好机械、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4工作程序4.1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4.1.1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职业安全卫生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复审。4. 1.2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且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学习和培训。4. 1.3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的培训,由安环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要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4.2新入职员工培训教
3、育新员工入厂均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员工安全档案在新入职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随身携带交至部门。部门必须在两周内完成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填写员工安全档案相关信息交至安环办。4.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环办具体实施。所有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并配到部门。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以及入厂后的
4、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及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等。4.2.2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培训内容:本部门生产特点和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4.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培训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和工(
5、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4.3 “转岗”、“复工”、“四新”安全教育培训。4.4 .1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半年以上,应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4.3.2外单位员工调入,无论是否改变工种,应按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I。4.3.3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4.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4. 4.1电工
6、、行车工、起重工、司炉工、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5. 4.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因培训不合格不能取证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4.5 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教育培训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除同我司新入职人员一样需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外,还需签订外来实习人员入厂须知。4.6 临时工、外协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凡在我司进行作业
7、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签订临时工安全协议,并向安环办报备。外协单位入厂作业前必须经过公司级、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4.7 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8 其它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4.8.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将员工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资料、考试成绩、培训签到表)存档,妥善保管。4.8.2在进行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之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备安环办。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
8、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4.8.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经验。4.8.4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安环办和责任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8.7日常教育主要内容有:1)学习与部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和国家的安全法规。2)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4)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的知识教育。5)交流推广安全操作经验。6)发动员工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上的缺陷。7)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5引用文件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5.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44号令)5.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无7附件无文件修订履历序号修订后版次修订摘要涉及条款修订日期修订人审批人1Al格式更改无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