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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南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青旧小区整治办字2020)4号)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
2、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不断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基本原则。L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2 .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3 .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
3、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4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三)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并结合财力状况,有序推进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改造,其中军产房同步纳入改造计划,建设整洁宜居、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小区”。二、改造范围和内容(一)改造范围。对2005
4、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住宅拆除新建、翻建、扩建)。(二)改造内容。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按照基础、完善、提升三类进行改造,具体分类如下:1 .基础类改造。主要包括拆违拆临,改造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设施,进行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入地)、垃圾分类、海绵化改造等。2 .完善类改造。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公安警务用房、智能信包箱和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卫生健康、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装
5、电梯、停车场建设等。3 .提升类改造。主要包括增加养老、托育、托幼、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设施,提升服务功能等。改造内容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提前考虑物业化管理必要的基础设施。三、组织实施及各单位职责(一)年度计划申报与实施。1确定改造计划。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组织摸底调查,按照“先急后缓、先旧后新”的原则,制定改造计划,对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告、自愿出资的楼院优先考虑纳入改造计划。各办事处将改造计划及投资估算提报至市南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计划进行论证后,报区政府专题研究
6、,形成改造计划。2 .项目推进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区城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配合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监管等工作,同时开展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办理、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工作。(1)方案设计与审查。区城发公司按照程序委托咨询、设计单位等单位依据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设计方案由各街道组织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向居民征求意见,要求参与调查的居民数量不低于于居民总户数的2/3,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及内容的认可率达2/3。设计方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在各改造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5天,设计方案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
7、,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参与联合审查,并确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中涉及增加物业、社区管理用房及临时设施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联审。(2)招投标。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招投标工作。鼓励采用EPC方式,确定总承包单位。(3)工程实施和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属地责任主体作用,组织社区做好居民动员、意见统一、违建拆除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为顺利施工提供保障,同时配合区城发公司做好项目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资金拨付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工
8、程监管,督促参与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要求。(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参建单位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和评估。验收和评估通过后,及时报送审计工作,并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改造完成后由办事处组织做好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数量不低于居民总户数2/3。3 .长效管理工作。改造完成后由区城发公司组织后期运营,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中心要指导街道、社区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要求,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9、形成良性管理的长效机制。(二)各单位职责1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概算评审和立项批复。2 .区财政局会同市南城发公司负责研究确定改造资金筹措方式和融资意向、资金保障等工作。3 .区城市建设局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4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接市住建局,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市考区的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各单位,做好调度及考核工作。5 .区审计局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的审计工作。6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建治理工作。7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群众意见的摸底调查,确定具体改造范围、改造内容、设计方案、方案公示、施工现场管理、居民满意度调查等工作。8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负责
10、做好施工期间道路调流、保障通行工作。9 .市生态环境市南分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出具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工作。1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负责规划程序审批工作。11 .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负责治安维稳工作。12 .市南城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南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区长为组长,统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下设市南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等;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指挥协调机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为老旧小区
11、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领导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坚持“共同缔造”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改造成果共享。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要共同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引导居民提高付费购买服务的意识。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中心对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需求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审查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达不到标准的小区不能列入改造计划。(三)筹措保障资金。区城发公司代
12、表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主体,要充分发挥吸引社会投资的平台作用,与合作企业积极筹措改造所需资金,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区级财政在预算中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可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等投融资模式,统筹资金使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持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协调民政、文化、卫生、商务、体
13、育等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的资源,统筹实施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公有住房的,由公房产权单位按居民约定比例出资。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海尔、海信集团等家电企业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居民户内改造和消费提供融资和家电更新优惠服务;落实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向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涉及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对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出资,将居民直接出资与小区改造标准相挂钩,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多出资上标准”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居民对本小区改造的参与度。(四)专营设施协同改造。老旧小区内需要改造的供水、排水、供电
14、、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专业经营设施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相关改造标准要达到专营单位户表管理要求。(五)落实支持政策。落实青岛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土地出让、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相应支持政策,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安保、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口袋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智慧社区等社会服务设施,按规定标准建设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小区内增加公共建筑的
15、,立项前与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等相关方达成权属协议,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落实新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政策规定。(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征求居民意见后编制的改造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城建局、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南分局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优化老旧小区改造联审手续。(七)推行物业运营管理。推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行基层治理模式,街道办事处对承接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运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可以从小区保洁经费中解决)。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事务共商、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落实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
16、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政策,逐步实现改造后的小区实现自我管养。(八)加强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现场政策张贴、社区开会答疑、专家政策解读、居民现身说法等各种形式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将各种利好政策、改造后预期等信息通过不同方式传达到居民当中,广泛动员群众、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小区改造全过程,尽快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九)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行日常考评通报、目标任务月报、综合考核评比等制度;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定期通报、督导约谈、奖优罚劣等方式,强化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组成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协同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市南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2.市南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市南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