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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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熟市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工作部署,推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上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以农为本,发展优先。紧紧围绕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切实发挥财政支持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助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助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扩大投入,提质增效。围绕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突出对稳产保供、绿色农业、产业融合、科技进步等“加、新、高”类项目的奖励。二、奖励主体具有独立法人

2、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且未被列入各类负面清单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主体。三、申请条件(一)项目需为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管理系统监测项目;(二)项目需为当年度建成投产的项目,且实施区域需在常熟市规划区域内;(三)项目投资主体需为社会资本,包括企业、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财政投资项目、公益项目不纳入,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千村美居”工程等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享受过各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不纳入;(四)项目土地流转(使用权或经营权)租期不少于10年。四、奖励内容对符合要求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经组织评审后按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IOO万元,项目

3、总投资以第三方审计核定金额为准。五、申报、审批与拨付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完工投产后,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一)投资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投资单位,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提供以下材料:L常熟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奖励申报书(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银行开户证明等复印件;3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设用地证明(如不动产权证);4 .项目立项及批复、环境评价、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令以及其他必要手续材料;5 .项目合同、发票、竣工报告、验收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投产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项目投资额和完工投产的材料;6 .项目现场照片3张(

4、不同角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二)镇(街道)审核项目所在镇(街道)对申报项目的性质、土地流转、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三)市级部门评审验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会同第三方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项目的真实性以及相关材料的完备程度,同时由第三方事务所核实项目的投资额认定情况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并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四)奖励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材料核实及现场核查情况确定奖励项目名单,并将名单及认定情况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励资金。六、保障措施(一)强化资金管理。获得奖励的单位收到奖励后,要按

5、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相应资格,责令退回奖励所得,并取消其三年内本市农业农村领域内的奖励申报资格,且不予推荐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各类项目申报。(二)加强项目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资格,好中选优,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真实可靠。奖励资金分配和使用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的原则,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聘请第三方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在奖励政策专项资金中列支。七、相关要求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调整,按国家法律法规

6、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常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附件:常熟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奖励申报书附件:常熟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奖励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地点所属领域总投资(万元)建设起止年限(具体到月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等)计划建设成效(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投资主体简介投资组成序号项目明细投资额(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自有资金财政补贴123456789101112合计项目竣工投产情况申报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本申报书中所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我单位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镇(街道)意见(盖章)月日第三方事务所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部门意见农业农村局(盖章)年月日财政局(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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