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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市*区出台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办法(暂行),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双研判、两会议、三审阅、四督导”,全面参与分管单位的巡察部署、问题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进行“双研判”,让巡察靶向更精准。在巡察前和巡察期间两个环节,由分管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巡察组共同沟通研判,做到备而后动。在巡察前,向巡察组介绍分管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及主要领导干部的情况,对分管单位和相关领导干部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巡察分管单位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和巡察组共同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
2、进行分析研判,帮助巡察组协调解决巡察所分管单位时遇到的困难。通过“双研判”,充分发挥了县级领导熟悉所分管单位工作任务和领导干部的优势,为巡察组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参考,提高了巡察的效率和精准度。在第13轮巡察中,5个巡察组共巡察13家单位,在巡察进驻前分别与5位分管县级领导进行了充分沟通,掌握了“高含金量”的第一手资料,让巡察行囊更加丰实。二、参加“两会议”,让整改责任再压实。巡察结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分管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确保反馈会议严肃认真,被巡察单位真正认领不走过场;对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辣味不够的,责令重新召开,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在
3、第12轮巡察中,5位县级领导分别参加了8家分管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有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分管县级领导参会,亲自督促,让我们立下了巡察整改的军令状,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三、做好“三审阅”,让关键环节更突出。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被巡察单位的重视程度,分管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审阅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报告,提出指导意见,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佳,搞文字整改、虚整改的,责令被巡察单位重新制定和整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根据每轮巡察整改期间督导组提供的被巡察单位整改评估报告,对整改进度慢、效果差的,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共同
4、研究推进整改办法。在第12轮巡察中,对整改方案措施不实的2家单位,令其重新制定。有的分管领导表示“通过参与巡察监督,进一步增进了我对分管单位情况和问题的了解;通过推动整改,也推动了分管单位其他工作的开展”。四、开展“四督导”,让整改成效更扎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紧抓整改关键环节,亲自靠上督导,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一是督导重点问题解决。对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指出的突出问题,由区委巡察办抄送对应分管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牌督办”,建立专题整改台账,限期销号解决,整改情况直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二是督导被巡察单位整改。在整改期内到分管单位进行督导,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三是督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建立约谈机制,对分管单位整改进度滞后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加强督导,约谈责任人,指出存在问题。四是督导解决共性问题。对整改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涉及多家单位需联合解决的,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分解任务等方式共同推动解决,形成整改合力。对涉及体制机制原因,呈报区委,从全区层面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