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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部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及XX文件规定。2、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衣、帽子、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正确佩戴,遇污染或潮湿时应随时更换。3、分类收集范围:诊疗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4、使用我院规范的包装容器,并正确、规范使用。5、安全收集:盛装医废包装袋和利器盒外表污染时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贴标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
2、明“新冠”。6、分区处理医废: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对包装袋表面采用IOoOnlg/L的8.4液喷洒消毒“均匀喷洒”(或者在其外表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废按照常规医废处置。7、病原体标本处理:医废中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品,应在产生区域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医废处理。8、安全运送管理:运送前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运送结束后对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IoOOngL的8.4液),工具污染时及时消毒。9、规范贮存交接转移登记:按照医废管理要求做好暂贮点的管理。全程严格遵循“转移联单”规定,对“新冠”医废必须单独贮存、交接、转移、接收、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医学隔离观察点所产生的医废按照上述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