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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1)项目总工应定期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内业资料的收集报验工作,检查资料员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定期进行内业工作评比、奖优罚劣。2)技术资料要求:项目总工不断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资料员进行学习,提高内业工作能力和资料整理水平。各专业技术资料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由专职质检员负责报验,并随施工进度将技术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核查、整理、归档。资料归档时依据乌鲁木齐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标准,如果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资料员应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更正补齐,详见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3)图纸、方案、技术交底的收发管理:施工图纸由项目资料室负责保管、发放,下发施工图纸的日常保管由登记领取人负责,一旦损坏由领取人负责赔偿。项目资料员根据总工程师的要求将图纸发放给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保存发放记录,图纸持有人调离原岗位或项目时,必须将图纸完好无损交回资料室。作废图纸由资料室通知作废,并加盖作废标识或回收作废图纸。(4)方案由总工决定发放范围,资料员作发放记录并保存。技术交底由交底人发放施工队复印件或复写件,资料室留存原件。(6)现场施工各单位进场时须交纳押金,作为领取图纸、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洽商、安全交底及各种通知等项目部资料的押金,施工单位退场时交回所有资料,项目部返还押金,否则,根据具体情况,项目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