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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建筑法、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工程有限公司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施工范围内临近带电体作业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项目经理对现场临近带电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领导责任。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临近带电作业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签发临近带电体工作票。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临近带电体作业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
2、提出需修改或完善意见,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作业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和验收。第八条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查,检查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执行。第九条监护人对现场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十条原则上不允许在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吊车、装载机、挖掘机、升降车等)作业。第十一条如必须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二条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经过安监部、工
3、程部和项目领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十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电气专业必须指派一名人员对其进行全程监护。第十四条在临近带电体附件作业,特别是使用大型机械作业,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程跟踪、监督。第十五条担任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能胜任、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业前办理工作票,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工作,开工前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六条作业前,应对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带电体及其电压等级,明确最小安全距离。第十七条监护人不得参与直接操作,作业环境复杂时应增设监护人。作业人员
4、身体和精神状态应良好,监护人员应由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第十八条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雷、雨、雪、大雾、风力大于5级时,不得在室外进行临近带电体作业。第十九条室外临近带电体作业时,现场应设牢固可靠的隔挡、围栏,并悬挂警示标志牌。隔挡与带电体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第二十条当作业时与带电体距离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停电后作业。施工机械设备需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应测量计算设备最高点和边缘与高压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最小水平距离,应大于相应电压等级允许的最小安全距离。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戴合格的绝缘服(防静电服)、绝缘手套(防静电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站立或做支持的支持物
5、应为绝缘材料。临近带电体作业人员应熟知触电急救方法和心肺复苏法。第二十二条严禁任何人在不停电的情况下对高低压配电盘柜内部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第四章安全距离要求第二十三条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In)11.51103.035664.0IlO5.02206.03307.05008.5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第二十四条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20、351.066、1101.52203.03304.05005.07508.010009.550及以下1.55006.86609.080010.10注1:表中
6、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注2:13.8kV执行IOkV的安全距离。注3:75OkV数据是按海拔200O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是按海拔IoOom校正。第二十五条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20、350.666、IlO1.52203.03304.05005.07508.010009.550及以下1.55006.86609.080010.10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注2:13.8kV执行IokV的安全距离。注3:75OkV数据是按海拔200O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是按海拔IOOom校正。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