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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安全管理21项目录2桩基与强夯作业23挖掘与支护34彳淡彳乍.也45脚手架作业56日寸Ij67大型设备吊装作业78高处作业79高空吊篮作业810受限空间作业911交叉作业1012拆除作业1013格栅板安装和拆除1114夜间作业1215动火作业1317在用管线碰头施工作业1418射线探伤作业1519防腐保温(冷)作业162,1修彳乍171一般规定1.1 施工作业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身体健康,符合相应工作要求;2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3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4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2 项目现场应
2、针对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编制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方案应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本标准5.7规定。1.3 项目现场应针对高温、低温霜冻、雨季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作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1.4 有作业许可要求的施工作业,应在施工作业开始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获得作业许可证,遵守本标准5.20的规定。1.5 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配备监护人员。爆破、吊装、受限空间等高危险施工作业,应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2桩基与强夯作业2.1 从事桩基与强夯作业的单位应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
3、相符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2.2 桩基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机械设备应经专业人员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应做好每日施工前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2桩基作业前,应对受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采取防振减振措施;3桩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沉桩过程中监测人员与桩锤保持5m以上的距4桩机行走的道路和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在软土地基上打/压较密集的群桩时,应有防止桩机倾倒的措施;5敞开的桩孔应采取灌填、加盖封闭或设置防护栏杆等措施;6人工挖孔桩作业涉及爆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遵守本标准4和10的规定。2.3强夯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机械设备应经专业人员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应做好每日施工前检查
4、和定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2施夯前,应对地下洞穴和埋设物等进行处理,对松软地基或高填土地基进行表面铺垫或辗压;3夯点应与邻近建(构)筑物及作业人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强夯作业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设施可能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隔振或减振措施;4夯机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挖掘与支护3.1 项目现场进行的基坑、管沟挖掘、边坡支护等作业,易发生滑坡、坍塌等安全事故,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作业许可、确认地下隐蔽设施、警示、搭设护栏等安全措施。3.2 作业人员应熟悉挖掘与支护作业过程中的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交通事故等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3.3 挖掘前必须确认挖掘区域下方是
5、否存在管道、电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构筑物等隐蔽工程。如有上述情况存在,应得到主管单位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挖掘。挖掘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3.4 挖掘区域的放坡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挖掘区域应搭设护栏、上下通道,设置警示标识。3.5 挖掘时应采取由上至下逐层挖掘的方式。挖掘过程中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卜沉和变形,必要时宜可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强观测,防止观测物位移和沉降。3.6 当基坑挖掘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挖掘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
6、排除积水。3.7 支护作业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支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定期定期检查或监测。3.8 挖掘深度超过5m时,支护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并遵守本标准10的规定。4爆破作业4.1 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4.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培训,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4.3 针对爆破作业的具体情况,识别潜在的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编制专项应急预案。4.4 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影响的范围进行分级管理,依据爆破级别,可采取隔离、预警、告知等控制措施。4.5 爆破作业前
7、,应按爆破级别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明显标识,并为爆破员设置坚固的临时隐蔽体。4.6 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或标准要求。4.7 每次起爆前,应发送预告信号和起爆信号,且都应以音响和视觉两种形式发出。4.8 爆破作业后,爆破员进入爆破区域的时间至少应在最后一声炮响15分钟以后。4.9 如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盲炮或疑似盲炮等现象,应立即设立警戒和警示标识,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并及时进行处理。5脚手架作业5.1 在高大设备、管廊、不规则建(构)筑物上用钢管扣件搭设操作平台、上下通道、临边围护等脚手架时,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作业许可、挂红/绿牌、配备监护人等安全措
8、施。5.2 脚手架作业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搭设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及其他构件应经检查合格:2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拉设警戒线;在临近道路、通道口、防火防爆区域等设置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监护;3地基与基础应平整坚实,满足承载要求,并有排水设施。对于土质疏松、潮湿、地下有孔洞、管沟或埋设物的地面,应经过硬化处理:4在设备及钢结构管廊上搭设时,应采取措施保护设备及钢结构表面;5临近道路搭设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6搭设过程中,应遵守本标准8的规定;7搭设完毕的脚手架经检验合格后挂牌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认;8使用过程中,严禁对脚手架进行切割或施焊;未经批准不得拆改脚手架。如需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9脚手架的拆除应遵守本标准12的规定。6临时用电1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使用、维修等作业,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O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3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4埋地电缆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旦应在沿线地面上
10、设置标识牌;架空电缆应与电缆支架、挂钩、脚手架管、护栏等保持绝缘。5配电箱应采用编号管理,使用工业用防水型插头、插座,专业持证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并做好记录。6开关箱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每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7施工现场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及带电器的设备,必须装设防雨保护装置,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8在受限空间、夜间以及其他光线不足的场所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9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电器,高温、潮湿、锅炉、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等特殊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36V/24V/12V等安全特低电压照明电器。10在存在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应根据实际
11、情况选用适宜的防爆电气设备。1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维修应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7大型设备吊装作业7.1 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吊车倾覆等重大安全事故,应编制安全专项吊装方案,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作业许可、隔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措施。7.2 大型设备吊装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起重机、吊装索具、运输车辆、龙门吊等吊装机械应经检验合格;现场组装的大型吊装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确认合格;2吊车站位和行走场地地基处理后应做地耐力测试,并满足地面承载计算要求;3设备吊装前,应收集气象信息,了解天气情况。不得在大雨天、夜间、雾天和5级风以
12、上等恶劣条件下进行工作;4钢丝绳、吊带在与金属构件锐角、建筑物尖角接触时,应加垫保护以防损伤;5吊装区域应进行隔离,并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监护人员;6应成立吊装指挥机构,在吊装过程中,整个现场由总指挥统指挥,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指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7大型设备正式吊装前,应组织有关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自检。如隔日进行吊装作业,应做好现场保卫工作;8当设备吊离地面(木排垛)20Omm时,应停车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如情况正常,方可继续起吊;9在吊装过程中,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清除障碍物;10吊装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随同
13、被吊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11大型设备平稳就位后,应拧紧地脚螺栓或做临时固定,未经指挥人员许可不得摘钩。8高处作业8.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属于高处作业。在管廊、管道、大型设备等上面开展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搭设操作平台、拉设生命绳等安全措施。8.2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高处作业禁忌症,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带。8.3 高处作业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高处作业应有牢固的操作平台四周设置防护栏并有供人员上下的通道;2高处作业面的开口处、孔洞等应设置牢固的覆盖板,临边、高层平台、通道等应设置防护栏杆,并悬挂警示牌:3作业面无法设置防护栏杆时,应拉设生命绳
14、,便于作业人员在水平移动时系挂安全带;4梯子使用前应经检查合格,使用时应有他人帮扶和防滑、防倾倒措施;5高处作业区域下方的通道应搭设防护棚,垂直交叉作业上下层之间应搭设安全防护层;6高处作业区域下方四周应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并安排监护人员;7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坚固的结构物上作业。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钢结构桁架的上弦、支撑、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8六级及以上大风、浓雾、沙尘、雷电、大雨或大雪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9高空吊篮作业9.1 使用高空吊篮作业的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和安全警示标识,配备监护人。9.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篮起重机械的制动器、控制器、限
15、位器、离合器、钢丝绳、滑轮组以及配电等,并做好记录。9.3 遇大风、暴雨、暴雪、大雾、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9.4 使用高空吊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高空吊篮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安全绳应单独设置,并配有防坠落自锁装置,安全带应系挂在防坠落自锁装置上,不得系挂在高空吊篮的护栏上;3不得在吊篮内部进行焊割作业;4在使用过程中,应使用溜绳控制好吊篮;5吊篮上应明确标识额定载荷及限载人数。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人数以两人一组为宜。9.5 使用自制吊笼,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设计和计算,并出具有效的计算书。制作好的吊篮应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受限空间作业10.1 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或场所进行的施工作业,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作业许可、强制通风、气体检测/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