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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原则1、隐患排查治理应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常态工作机制为原则,应完善的基本制度有:(1)各参建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2)建立多层次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包括安保部和监理组织的联合检查,项目部、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安全小分队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等。(3)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重大隐患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4)项目部应建立重大隐患报告与评估制度,科学评估,准确定性,提高隐患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5)项目部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分部分项工程工作计划,运用目标
2、管理和计划管理有序治理隐患。(6)监理应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强化隐患治理的过程控制,提高隐患治理的实效性。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施工现场经常性安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是采取几次突击检查就能达到目的的,而要与经常性安全监管相结合,把隐患排查融入日常的监管、检查之中,形成常态化,这样才能实现“隐患是可以发现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的目标。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隐患排查与危险源辨识,都是超前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评估、定性,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消除或规避,从而达到作业过程安全受控
3、的目的。危险源辨识往往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拟定方案时同时进行,而隐患排查则是在作业过程中多次开展的。两者可起到互补的作用。而两者的结合就可最大限度的消除一切危险点和不安全因素。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突出重点施工项目和高危作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一般而言,重点施工项目和高危作业是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是事故高发作业项目,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因此,也是隐患排查的重点。两者的结合存在内在的必然性和关联性。5、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监督、落实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往往是隐患集中点,而且一旦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患被忽视、被遗漏,酿成安全事故的概率明显高于一般作业,因此,把两者结合起来是控制、减少、消除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患的关键。6、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改进、提高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的结果表明,隐患存在的根源与安全管理疏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通过对隐患的梳理、分析与归纳,查找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改进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管理思路,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巩固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果,真正实现安全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