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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司物设(2014)248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落实设备集中采购精细化要求,规范设备采购中对供应商的选择,加强公司对设备采购供应商的集中管控和后台支持,公司制定了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经公司2014年10月8日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随文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附件:L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推荐表2 .机械设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机械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5 .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评价表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经公司2014年10月8日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2、通过,司物设(2014)248号文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设备集中采购精细化管理要求,规范设备采购中对供应商的选择,加强公司对设备采购供应商的集中管控和后台支持,根据中国中铁施工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办法、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机械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公司优质供应商条件,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誉的设备制造商、供应商。第三条优质供应商实行两级管理、向下覆盖。中国中铁发布的年度优质供应商目录,由公司直接引用。中国中铁年度优质供应商目录中未列入的其它大型专用、通用重点设备,由公司负责组织
3、评定优质供应商并发布。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管理职责。(一)制定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二)向中国中铁推荐候选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参与中国中铁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评定;(三)组织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评审和评价;(四)建立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数据库;(五)发布公司年度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名录;(六)负责组织评审中国中铁认定的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的产品在本单位供应范围内的代理商。第六条子(分)公司管理职责。(一)执行中国中铁、公司制定的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二)向公司推荐候选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参与公司机械
4、设备优质供应商评定;(S)负责对选定的机械设备供应商进行监督和评价,按规定上报评价信息。第三章推荐及评审第七条公司成立优质供应商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业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公司物资设备部、纪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人员组成。第八条每年12月1日前工作组根据中国中铁下发的优质供应商评选产品目录,结合公司施工生产需要予以补充后确定下一年度公司优质供应商产品目录,并下发各子(分)公司。第九条各子(分)公司根据产品目录向工作组推荐候选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并于每年12月5日前填写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推荐表(附件1)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第十条公司物资
5、设备部汇总各子(分)公司推荐的供应商并进行初选。初选的一般原则是由3个及以上子(分)公司推荐的同一设备制造商列为候选优质供应商。公司也可直接指定或补充候选优质供应商。第十一条针对补列入产品目录的设备,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按照候选名单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邀请通知,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一)机械设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三)机械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附件4);(四)银行资信证明;(五)企业简介和主要产品目录及主要技术参数;(六)经正常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七)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国家颁发制造的许可证);(A)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九
6、)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新产品应提供技术鉴定证书;(十)相关的企业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十一)近三年为公司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及用户评价意见等;(十二)近3年为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及用户评价意见等;(十三)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二条公司工作组组织对列入中国中铁产品目录的候选供应商进行评审,合格的向中国中铁推荐并参与中国中铁优质供应商评选;对补列入公司产品目录的候选供应商进行评审,合格的列入下一年度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名录。第十三条为提升企业装备水平,保
7、证采购设备的质量和获得优质服务,每种设备的优质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家;数量少于4家的,工作组可按照优质供应商评审程序于每年末进行补录。第十四条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名录于每年一月发布,凡未进入该名录的供应商,各子(分)公司不得采购其产品。第十五条列入中国中铁优质供应商产品目录的设备,公司按照中国中铁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采购计划,经中国中铁批准后,在中国中铁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名录范围内招(议)标采购。第十六条列入公司优质供应商产品目录的设备,各子(分)按照公司机械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上报采购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在公司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名录范围内招(议)标采购。第十七条
8、对公司所属工业企业能够提供的机械设备,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将该企业列为优质供应商。提供机械设备的内部工业企业也应按评审要求提供资料和接受监督、评价。第四章优质供应商的评价第十八条各子(分)公司应加强对提供设备的优质供应商的过程监督和评价,及时掌握和收集相关信息。第十九条公司每年末组织1次对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综合评价工作。各子(分)公司负责组织初步评价并填写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评价表(附件5),于每年12月5日前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经中国中铁、公司评价合格的设备供应商继续保留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资格,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作为候选设备供应商。第二十条出现下列事项
9、之一的设备供应商,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一)供货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以次充好、营私舞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工期严重滞后,提供售后服务不及时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二)3个及以上子(分)公司填写的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评价表将同一优质供应商评价为不合格的;(三)供应商的资质、财务报表、业绩等弄虚作假的;(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管理体系认证等未通过年检的;(五)供应商出现重大经营困难、资金不足、存在经济纠纷或严重信誉问题、被用户投诉的;(六)与我公司存在法律纠纷的;(七)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优质供应商在年度内出现上述行为的,经工作组核实确认,可立即停止其优质供应商资格;属于中国中铁管辖范畴的,由公司物资设备部向中国中铁工业设备部提出停止其优质供应商资格的申请。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机械设备优质供应商管理纳入对各子(分)公司的考核指标,对于在设备采购中未按规定选择供应商,在供应商评价、推荐和考核中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公司依照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等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抄送:本部各部门。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