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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管控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品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以规范整治为手段,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助力重振中山虎威。二、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
2、设局成立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任务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动员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参与,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管控,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营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建筑施工环境。具体要求如下:(一)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各参建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控工作
3、措施、工作方案,并确保责任明确到个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1、工地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及时保洁、养护,做到无扬尘、无坑洞、无积水等,不得影响交通及市民出行安全。2、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要求,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防治措施。项目部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对喷淋降尘、车辆出场冲洗等作业进行记录。3、施工企业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及公示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
4、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临时生活区等地面应铺设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底化。处于基坑开挖阶段等不具备硬底化条件的,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宜铺设钢板,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5、临近主要道路的围挡内侧应至少设置1套连续的喷淋降尘设施,搭设高度24m以内的脚手架外立面四周宜设置不少于1道喷淋降尘设施,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外立面四周宜设置不少于2道喷淋降尘设施。施工作业期间每天开启不宜少于5次,每次开启时间不宜低于15分钟。遇我市启动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大开启频率和开启时间。6、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前,
5、应采取清理积尘、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爆破作业应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支护结构内支撑拆除宜优先采用切割工艺,避免采用打凿等扬尘大的工艺。7、施工现场裸露泥地及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进行防尘覆盖;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8、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泥地覆盖防尘网。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二)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管理1、各建设、施工企业对工程运输管理必须做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即无牌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出,未全密闭的车辆不
6、准出,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准出。2、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必须要有专人对其检查封盖是否严密,保证装载后不会产生“滴撒漏”现象。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平斗装车,装载物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施工企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要求,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围挡设计、临时设施和场地硬化设计、排水设计、地下管网保护措施、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措施、消防设计、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2、施工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文明施工主体责任,落实文明施工各项具体工
7、作。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文明施工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对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管理,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相关措施。3、施工企业应当将文明施工工作列入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文明施工责任制,将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状况作为对工程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部要加强日常检查,严格管理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将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对策措施,大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实,确保完
8、成既定目标任务。同时,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三)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健全长效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行动成果。(四)严肃考核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四不两直”形式对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控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管控的总结工作,并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