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主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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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兴市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主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根据省信用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信用发20221号)和泰州市信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泰信用办20221号)精神,市发改委(信用办)对省、市下发的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至2022年1月3日)和受行政处罚主体名单(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初步梳理。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我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针对部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教育帮扶服务机制,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严重失信约束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诚信泰兴建设。二、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X园区和各部门综合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全面降低我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和占全省注册企业数量比重,持续提升全市社会信用总体水平。争取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大幅下降,为全省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比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贡献泰兴力量。三、基

3、本原则(-)条块结合,合力共治。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根据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职责,按照“谁认定、谁指导、谁整治”工作思路,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全力减少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企业存量。(二)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信用领域问题突出的行业部门遵照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标准。以乡镇(街道X园区为单位,通过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政处罚主体名单调查摸底、系统梳理、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确定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清单,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组织严重失信主体和行政处罚主体退出名单。(三)建立机制,长效管理。按照“边清理边建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协同治理机制,形成

4、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长效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采取告知提醒、修复服务、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等措施,有效控制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企业的增量。四、主要措施(一)核实和反馈专项治理名单乡镇(街道X园区:根据下发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政处罚主体名单,核实注册地址、经营状况,并在表格上填写详细反馈内容。行政处罚部门:根据下发的行政处罚主体名单,标注行政处罚主体失信严重程度、信息始止时间、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严重失信主体认定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吊销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法院根据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履行法定义务,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关

5、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启动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退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发改委(信用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通过核实信息、摸清底数、纠正差错、完善档案,为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各乡镇(街道入园区和各部门要于2月13日前将核实情况反馈发改委(信用办卜(二)按照分类施策要求进行名单分类各乡镇(街道入园区和各部门在进行名单分发和信息核实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名单进行分类,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清单。一是清理“退出清单,已进行破产清算,自主注销或被市场监管部门撤销、吊销的主体,以及经税务、市场监

6、管等部门认定长期不经营等状况的市场主体,列入“退出清单该清单中企业以退出市场的方式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服务“帮扶清单,对有强烈改正意愿的主体,由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确认后列入“帮扶清单”,该清单中的主体以履行义务、信用修复的方式有序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是惩戒“约束清单,对主观故意,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主体,拒绝整改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约束清单”,依法加强惩戒约束,提高失信成本,倒逼相关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依法依规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园区、发改委(信用办、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相

7、互协同推进。发改委(信用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组织统一报送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同时退出“信用中国”网站。法院负责通过法院内部系统将退出名单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撤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税务部门负责针对列入“退出清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建立市场监管调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接上级部门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撤销退出名单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不信息O对经税务局排查为非正常户的企业,由市场监管局按照公司法条例吊销营业执照,发起调查,情况属实且实际已经不再经营的,作出吊销处罚后,协调信用中国网退出严重失信名单。各行政处

8、罚部门负责严重失信主体认定部门应公开信用修复条件、办理流程提供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便利化措施。严重失信主体认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提高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效率。加大对本行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诚信经营宣传教育,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开展信用警示和约谈,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各乡镇(街道入园区负责常态化督促、指导所属地失信主体,主动积极进行信用修复,每月汇总企业修复进度,并形成台账,做到查凭有据。组织好所属地严重失信及受行政处罚企业参与发改委(信用办)组织的信用修复培训。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入园区可委托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方式,与企业建立“一对一”结对

9、帮扶,解决治理过程中难点堵点,帮助企业尽快修复信用并退出名单。针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通过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取消财政性资金补助和项目支持,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撤销相关荣誉等措施,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鼓励市场交易、金融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共同应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推动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惩戒措施落地。加强惩戒约束,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倒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持续推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行业信用修复制度。各行业部门加强专项治理指引,针对本行业信用突出问题,从目标设定、治理举措、严格执法、失信监测、信

10、用修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失信行为认定制度。严格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不得以政府规章、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或扩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认定标准。将市场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前,应当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履行告知程序。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有关部门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失信多发、信用状况不良的市场主体开展重点监管。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名单的预先提示和失信预警制度,有效控制严重失信主体增量。五、进度安排(-)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一2月)组织召开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和行政处罚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按照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11、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发改委(信用办)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退出、帮扶、惩戒顺序,研究整理本地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分类制定对策措施。(二)分类治理阶段(2022年2月月)发改委(信用办)牵头,会同法院、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整理汇总退出、帮扶、约束三类清单。各相关部门应于2月底前将初步梳理清单反馈发改委(信用办),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共享治理信息,落实治理任务。各乡镇(街道X园区通过建立三类清单治理台账,分类处置、滚动实施。(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月)2022年5月对各(乡镇1街道、园区和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中期督查

12、;2022年底对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六、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X园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念面做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出台减存量、控增量的对策措施,完成条线目标任务。发改委(信用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靠前做好相关企业情况摸排、宣传、引导等服务工作。(二)开展督查考核。发改委(信用办)会同法院、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快修改相关考核办法,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X园区和各部门加强诚信教育和文化宣传、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进企业活动,强化对企业负责人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树立行业诚信风尚。发改委(信用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围绕失信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分批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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