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贸行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一、目的为了规范厂内危险作业行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危险作业管理工作。三、职责安全生产领导组根据作业风险可控原则,将厂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纳入危险作业行为进行管理,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分级审批,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安环科负责厂内危险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及高风险作业的审批许可。2、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危险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四、内容1、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厂内日常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
2、电作业、交叉检维修作业五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其他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由安环科综合管理。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车间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3、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5、安环科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6、现场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
3、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7、作业实施人员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作业实施人员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环科报告。作业实施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作业实施人员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8、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
4、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9、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10、执行作业的部门和作业点所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安排人员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负责办理厂内相关作业证和向实施人进行安全风险交底,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的执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种作业时,厂内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11、各类作业的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分析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12、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