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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评价工作指导思想第一条教学管理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推进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完善,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及作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我校长期以来在高职教学测评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章评价工作实施原则第二条全面评价的原则。评价须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第三条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的评
2、价手段,积极鼓励所有师生参与评价工作。第四条以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为中心原则。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全部教学评价工作的重点。第五条校级评价与系部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系部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的基本单位,要充分发挥系部在教学评价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笫三章评价工作主要内容第六条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评价教师;教师评价学生;教师评价教师。第四章评价工作对象第七条教师教学质量。凡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担任全日制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所开课程均须接受评价。第八条学生学习质量。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笫五章评价工作组织第九条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校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负责,教育教学质
3、量监控评价中心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机构。教评中心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测评规定,组织实施并开展日常教学评价工作。第十条学校设立督导组。督导教师由教评中心选聘退休资深教授担任。督导教师代表学校进行日常教学巡视考查工作,对学校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有关信息向教评中心反馈。督导教师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由教评中心在全日制在校生中聘任,每一教学班聘一人为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负责向教评中心及时提供本班教与学两方面相关信息,以便于优良教风与学风得到发扬,本班教与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教学信息员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
4、学校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第十二条系部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教学主任、实训中心主任、专业主任为成员,由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的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根据学校开展的学生评教和督导教师评教、评学信息,在本系部范围内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系部也可在退休资深教师中聘任本系部督导教师,开展本系部的教学督导工作。笫六章评价工作实施第十三条开学初教学评价。开学第一周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系部领导和教评中心督导教师对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并给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四条学期随机教学评价。督导教师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对上
5、一学期在学生评教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教师和特别优秀的教师随堂听课进行再评价,并对学生学风情况进行巡视和评价。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评价。第十五条期中教学评价。每学期第10周为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对学校教风和学风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价;进行同行评教、教师评教和学生评学。检查评价的形式包括:1 .各级领导听课。2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各系组织多种形式的示范课、公开课。3 .督导教师听课。4 .系部组织同行听课。5 .各系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由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校领导及教评中心有关人员到系部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和学生提出的
6、问题及时给予回答,对教风和学风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时处理。6 .学校教务处负责监控各教学系部的学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情况,负责汇总总结各教学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结果,负责抽查各教学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并评价其教学检查工作质量;教务处与教评中心协作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充分反馈教学工作质量信息。7 .进行课外教学环节评价。根据需要,抽查教师教学文件(教案、讲稿、课件作业等)、教学研究论文等考察教师课外教学环节质量情况。第十六条期末教学评价。每学期第20周为学校期末教学检查时间。各系部对本系部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本学期授课学科的考试准备及考试组织工作情况及下学期的教学准备
7、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毕业班级的毕业环节教学工作和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质量进行重点评价。教务处负责全校本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或抽查。注:督导教师听课、系部组织同行听课,听课人不少于2人,听课后填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第十七条学生集中评教L评教时间:每学期的19至20周。8 .评教形式:采用网上评价系统进行测评。9 .评教的组织:现教中心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做好网上测评的准备工作,教评中心制定好测评办法,并发至各系部。每学期的第18周,各系部根据学校测评要求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学生了解测评指标的内涵,认真客观地对待测评工作,从而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
8、10 网上评教的实施:第19至20周,由系部教学质量测评小组组织学生到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测评,并负责测评秩序,确保学生人人参评。凡参加测评学生数低于学生总数的90%,视为无效测评,系部须重新组织测评。11 网上评教数据的处理:第20周,现教中心负责处理数据,测评得分为去除5%最高分和5%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且对评估结果进行科学的矫正。12 学生评教结果公布: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评教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系部,由系部下发给各任课教师。若有疑问,可到教评中心咨询。第十八条期末教学评价1 .期末教学测评以考风为重点,教务处、教评中心、督导教师会同系部领导和专业主任,进行考场巡视,由督导教师对考场情
9、况做出评价,对发现的考风问题,及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2 .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督导教师对试卷的批改以及教师的试卷分析进行随机的抽查。第十九条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等级的确定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此项工作由各系部参考学生评教、系部二级督导对教师评价、教师本学年科研工作量和所受奖惩情况以及本部门实际情况等因素完成。第二十条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质量、课外学习质量两个方面。L课堂学习质量评价课堂学习主要指学生在遵时守纪、听课、回答问题、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环节与教师讲授相互配合的一些学习活动。该活动的测评
10、信息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评,二是教师评学,三是督导教师评学。学生自评。每学期开学初,教评中心召集教学信息员开会,会上发放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习情况抽样调查表(学生用)。教学信息员根据要求,如实地填写表中所需反映的情况,于规定时间交到教评中心,由工作人员负责汇总处理。教师评学。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由教务处发放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情况抽样调查表(教师用),并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督导教师评学。督导教师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3 .课外学习质量评价课外学习是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以外的包括与课外阅读、课外作业、预习、复习相关的一些学习活动,该活动的评估价
11、信息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学生的自评,二是教师的评价。4 .学生实验、实训环节的评价。这两项评估与课堂学习质量评估中学生自评及教师评价同时进行,主要检查实验(实训I)报告(计划)、记录和总结等。5 .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的评价。教评中心组织每学年末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并向全校通报抽查结果。5.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结果处理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由教评中心将评学情况时行汇总,并形成我校学生学习质量报告,反馈给各系部及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各系部进行学风建设的依据。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听课制度为了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与学的沟通,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
12、高教学质量,保证听课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此听课办法。第一条听课的目的、要求1、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切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2、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方法和措施;3、及时推广教学改革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4、听课要求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分析、有评语、有总结。听课后填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第二条听课量要求1、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两次;2、教务处处长每学期至少听课四次;系部二级督导教师每学期听课不低于36学时;3、系部主任、书记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0学时,教学主任每学期听课不低于30学时;4、专业主任重点对每学期为本专业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督导、考察听课,每学期听课不低于30学时,每学期组织教师集体听评课两次;5、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6学时;6、听课时须填写听课记录表。第三条听课记录的管理办法1、教师的集体听课记录,由各系(部)保存备查;2、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将听课记录按照要求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