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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党的事业发展角度来看,从人民利益要求的角度来看,正因为领导干部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正因为它是一般老百姓都非常关注的职业,就更是不能马虎、不能随意,更要保证让真正合格的、能够切
2、实履行职责的人在应该的位子上,让不合格的、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去做他们合适的工作。否则,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就是制定规定的初衷所在。所以,它贯穿的是“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的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促使干部奋发有为、务实进取,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下。要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让干部服气、下得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这就要靠相关制度的科学设计。对此,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多方面征求意见,严格论证,在下的原则、下的方式、下的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
3、定不仅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规定中充分考虑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情况多样、原因复杂,在列举这些情形时就有清楚的分类,而且在下的方式方面也有严格的政策,如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使这些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才尽其用。好的制度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在于这种制度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比起提拔干部,让干部下这样的制度执行起来的确会有一定的难度。执行者的态度、原则性、责任感,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的追究等,都会对制度执行产生很大影响。对此,规定对于制度执行中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都有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落实细则,这些都
4、会对规定的执行起到重要作用。我们相信,随着制度在现实中的执行和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这个本应成为常态的现象,必将会以它应有的面目为人们特别是为干部所认可、所接受。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出台这个规定,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重要环节,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三是促进
5、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四是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是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加强对干部管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6、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当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明确的条例和规定,已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但如果执行不力,再好的条例和规定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加强对现行条例和规定在实践中执行效果的跟踪督查问责,对执行不力、履职不严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必须严肃追责。只有使条例和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才能让肯干事、敢负责、善成事的人“上得来”,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下得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
7、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透明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等情况的发生,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营造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基础。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关怀,针对他们的不足,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或者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教育,如果表现优秀、时机成熟,可以再次调整到重要岗位或提拔重用,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制度机制。干部能上能下,才有源头活水。这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只有持续坚持举直错枉、贤进庸退的用人导
8、向,才能不断唤起干部“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干事创业激情,净化选人用人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让干部“下得服气”。针对较难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需要
9、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使考核标准精细化,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从多角度进行考察,把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结合纪检、公安、检察、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收集的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认定。此外,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有助于减少对考核标准执行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畅通干部“下来“的渠道,让干部”下得顺利。对于符合认定标准的干部,应依据相应的法律和规定,使其顺利地“下”或“出”。对于因年龄或健康原因、岗位不适原因、能力欠缺原因“下来”的干部,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和途径进行安置。同时也要加强后续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组织
10、培训、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使他们能在新岗位上发挥新的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将那些埋头苦干、作风扎实的干部遴选出来,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干部拒之门外
11、;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施展,让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靠边站,树立这样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鞭策与激励,也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法门。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建设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早在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
12、设的宝贵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供了明确的抓手和遵循。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必须要靠制度的刚性。此次规定最值得关注的看点之一,是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扩充为15条,这为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干部能下”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例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这是对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的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任
13、何含糊和动摇。再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四条指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这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为民谋福祉具有鞭策作用,倒逼党员干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鹫于虚声,不驰于空想,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当前,世界正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锤炼一支堪当时代重任、敢于开拓进取的执政骨干队伍。鲜明亮出用人
14、标尺,涵养良好用人生态,浚其源、固其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必将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开创新局面、创造新辉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
15、的意义。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O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
16、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