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双减”办关于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双减”办关于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市“双减”办关于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你们好!“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集中规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提高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辨选能力,确保家长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巩固“双减”治理成果,XX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中央、省、市“双减”政策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孩子学业进步的关键是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提高独立思考
2、、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请家长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切不可盲目跟风,耽误孩子学业进步。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选择有证机构,自觉抵制无证办学机构。家长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良好的安全环境和有效的防疫措施,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拒绝到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为经营主体的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自觉抵制无证违规培训行为。要选择XX市公布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查询网站:XX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2023年1月5日公示)。三、谨慎选择缴费方式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明文规定,培训机构一次
3、性缴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凡是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费用,家长应警惕经营者“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四、依法签订培训合同为加强维权保障,参加培训前,家长要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质量标准、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寒假期间,任何个人(包括在职教师)和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含以“教育咨询”“托管”“家教”等名义开展的辅导培训),或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均为违规培训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为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请拒绝参加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校外过重学习任务,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让孩子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也邀请你们一同参与社会监督,积极举报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XX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