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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工作人员聘用、调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学院教职工科学、 合理、协调、有序的流动管理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 理条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控编进入,防止超编进人。(二)坚持结构管理,严格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结 构比例配备人员。(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人用人。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出学院工作的教职工(不含副科级 及以上干部)。三、工作程序学院工作人员流动分为公开招聘、调入、调出、内部调 整四种情况,基本工作程序如下: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主要有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
2、。1 .根据市人社局的招聘安排和工作要求,由组织人事处 牵头,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每年底上报下一年度公开招聘计 划;2 .组织人事处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教学需求和岗位数量、 结构等进行汇总统筹,征求相关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意 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3 .组织人事处按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和程序协助做好公 开招聘工作。(二)人员调入人员调入在编制允许、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情况下组 织实施,基本工作程序如下:1 .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责任部门)根据拟调入人 员的个人情况登记表到原工作单位核实了解现实表现及 有关情况;2 .用人单位(责任部门)及分管领导对拟调入人员进行 面试;3 .组织人事处将初步研判情况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汇 报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4 .组织人事处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三)人员调出人员调出按照市人社局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工 作程序如下:1.组织人事处根据工作实际、个人需求将人员调出情况 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5 .组织人事处按照市人社局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办理调动手续。(四)内部调整学院工作人员内部调整根据工作和教学需求,由部门 (二级学院)向组织人事处提出建议,组织人事处征询相关 处室(二级学院)和分管领导意见,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同 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以上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